吴签的顶流光环,与1979年梦的衣裳,一样一样,少女的幻想
当我家父王母上还在家族群里和舅姨叔婶们热议"徽州宴"闹剧时,下一辈们已经狂热于"吴签",呃,还是"吴三签"丑闻?
总之,这几天掏个鼻屎都不敢公然。
"吴签"事件里好多少女啊,美丽的、青葱的、网红脸的、长腿细腰的十八岁妹妹,十八岁真是个梦幻的年纪。
一张帅脸+顶流光环,妹子粉以为是幸运的机会,以为和高冷偶像谈恋爱,于是就和偶像"谈恋爱"了。
床上的偶像不太冷。
就在今天下午,欧莱雅宣布中止和凡先生的合作,这是凡先生目前最后一个代言,也,结束了。
出来混,迟早要还的。
这里不讨论顶流问题,而是讨论光环对少女的杀伤力问题。
光环曾经不一定叫光环,一九七九年,琼瑶女士完成一部作品《梦的衣裳》——少女桑桑把一件梦的衣裳披到一个男人肩上,然后对着这个男人爱得如痴如狂,最终为他割脉自杀。
桑桑死的时候只有十九岁,如果她成熟一些二十九岁,她会发现那个贫民窟男人根本配不上她;如果她三十九岁,她就会觉得那个除了会弹吉他唱歌就一无是处的万皓然,还不如冬天里的一杯热咖啡来得妥帖暖心。
桑桑痴爱的,究竟是万皓然还是自己那件梦的衣裳?
《飘》里面的郝思嘉,对希礼痴心了十几年,她又何尝不是为希礼披上了一件梦的衣裳?
被伤害的人,往往会凄厉抱怨"***!我终于看清你了!"
终于看清,就是终于悟了,收起了梦的衣裳,吹散了那片五彩光环。
悟了的都美竹和那群妹妹们,小粉拳化作铁锤锤,宣战凡先生,誓将渣男锤成渣渣碎;
悟不了的少女桑桑,割了自己的脉,在十九岁的年华。
养女儿,不要养成都美竹,更不能养成城堡里的桑桑公主。
这世上,哪有这么多的偶像?多的只是画皮!
现实中的都美竹和小说里的少女桑桑,她们既不缺钱,也不缺爱,一般人手段根本搞不定她们。
可是面对她们的"神",她们膜拜了。
如果凡先生不玩冷暴力,如果能让都美竹一直自以为是凡先生的女友,哪怕共享,也许她,也不会化身复仇者联盟。
《梦的衣裳》里,深深自卑配不上桑桑、又不愿被婚姻束缚的万皓然,设计了一场床戏让桑桑的两个哥哥看到,如他所愿,十九岁的桑桑不再缠着他结婚,她被哥哥强制送去美国读书。
一到美国,这个疯狂而执拗的少女就割腕杀了自己。
为情自杀的蠢事,大概也就发生在十几二十岁的时候;而把一个明星供起来膜拜,差不多也是这个年龄阶段人群。
谁都年轻过,那么你,有没有早恋暗恋单恋过?有没有粉过这个那个又一个?
十八岁,世界太小、幻想太多。
N年之后,当你回望自己追星星的时光,如果还能哂然一笑,那便是未曾受伤的岁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