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紫胜诉,免除被告经济赔偿责任,对方仍在上学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代理的原告杨紫与被告胡某某(微博昵称"闭嘴趁早滚")侵害名誉权纠纷一案,已于2020年11月26日由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2020)京0491民初30401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现已生效。
依据该民事判决书,胡某某应向杨紫赔礼道歉,并向杨紫给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合理支出,案件受理费由胡某某负担。
由于胡某某仍在上学,父母无经济来源,杨紫女士已与胡某某达成和解,免除其应承担的金钱给付义务,以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
看了一下公证费发票18560元,如果她不和解,再加上补偿费对普通家庭不是一笔小数目了。 但是因为对方未成年,杨紫女士还是选择了和解。因为达成和解,也没要补偿费,律师费也得杨紫出,相当于白花钱。
而被告人呢写了个道歉信了事,至今还在微博签名发表"风水轮流转"这种言论。杨紫真的挺宽和的,看见未成年就心软了,费用啥的都自己掏了。祝好人有好报吧。
借此呼吁广大未成年青少年网络用户文明上网、理性发声,共同营造安全健康的网络空间。
杨紫方律师发声明,由于名誉权案败诉方正在上学且父母无经济来源,杨紫与其达成和解,免除其应承担的金钱给付义务。
考虑到对方为未成年学生且父母无业,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学业和未来。我们坚决抵制一切网络造谣和恶意诽谤,对于其他账号的侵权行为我们也会依法追究到底,坚决维护艺人的合法权益。借此也希望广大未成年青少年网络用户文明上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树立正确道德观念,共同营造清朗健康的网络环境。
杨紫真的算很善良了,我就说有些黑粉张嘴闭嘴就是脏话,污秽不堪,我就觉得肯定是小学生,至少文化程度不高,果不其然。反正我是反对一切脏言秽语的,希望所有人都能和平相处,至少是冷静理讨,而不是脏言脏语。艺人维权很不容易,针对某一个艺人天天黑真的没必要。
小猴子棒棒的,给杨紫点赞!杨紫真的是人美心善了,未成年不是违法的挡箭牌,在最该好好读书的年龄浪费时间在网上骂脏,希望还是好好读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