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做亲子鉴定的家庭往往有不为人知的故事,掘尸后再做亲子鉴定是荒唐的悲剧。 43岁的湖南人张和父亲一起去祭祖。在他过河回来的路上,他突然被上游的水库淹没了。当他看到洪水时,他的父亲和儿子第一次弃车逃跑了。然而,水流湍急。当他们被发现时,他们都遇难了。 张涵军是家里的老二,也是几个兄弟中最有出息的一个。他是广州铝合金生意的小包工头,死后留下300多万遗产,买了很多保险。 事情来得突然了,一时之间,张没有留下任何遗嘱。他的保险的第一个受益人是他的父亲,其次是他的母亲和儿子。现在他的父亲和他一起去世了,他的财产将由他的母亲和儿子继承。 张的妈妈手里拿着儿子留下的银行卡,却付不起钱。如果她想在银行和保险公司继承财产,她需要两个受益人一起签字。 签字对张母来说,没什么问题,但是她的小孙子才5岁,没有履行职责的能力。她需要监护人代表她签字。这就是问题所在。 张和前妻已经离婚5年了。根据离婚协议,孩子9岁前由李芳带,这意味着如果张氏家族想要顺利分割财产,必须由签字。她能同意吗? 张的母亲担心在张下葬那天没有来。在此之前,李答应送张最后一程,而张的家人认为会有一些问题。 对李最怀疑的是张家三儿媳,也就是张的三弟媳妇。她认为二哥的孩子不是自己的,这也是李不敢来的原因。她害怕一旦做了亲子鉴定,事情就会败露,得不到任何遗产。张的母亲也持同样的观点,对她有所怀疑。据第三个儿媳妇说,在李怀孕两个月的时候,张私下告诉他们,当时他和儿媳妇的关系不是很好,他又正好赶上吃药,所以怀孕的概率很小。 孩子出生后,李让孩子随自己姓,一度引起张的怀疑。因此,他们还特意做了亲子鉴定。鉴定赶上了那天停电,事情就不了了之了。两人没多久就离婚了。因为李芳迟迟不露面,张家三儿媳干脆找来记者,上门直接找到李芳。 当着记者面,李芳要求张家出示张涵军财产明细,再来谈签字的事,三儿媳干脆拿出张涵军生前写的一封信,信中曾提及亲子鉴定一事。三儿媳态度很明显,要用这封信打击李芳,让她在争夺财产中让步。 三儿媳直接对李芳提出,要想证明自己清白,并且顺利让孩子分割遗产,可以开棺验尸,提取张涵军的毛发做亲子鉴定,张母也同意了开棺验尸的方案。 张母和三儿媳的意图很明显,如果孩子不是张涵军亲生的,李芳必然不同意开棺验尸,也就间接放弃了对前夫遗产的争夺。 李芳听闻,十分震惊,也感觉十分荒唐,她果断拒绝了开棺验尸的方案,在她看来,这种做法不但侮辱自己,也是对前夫的大不敬,她敢肯定孩子就是张涵军的,自己的清白只有自己知道。 经人介绍,他与张闪婚。婚后,发现张脾气不好,发脾气就动手,这是夫妻感情不好的主要原因。 最让伤心的是,怀孕后,张还打自己,这让她对老公彻底冷淡了。 孩子7个月大时,两人同意离婚。她想让孩子随自己姓,但当时两人已经到了无法调整的地步。无论张当时是否对她有所怀疑,张都承认儿子是自己的。不然有电的时候多了,他为什么不去鉴定? 现在和她的第三个儿媳妇在一起怀疑自己,这让她很生气,更不用说这封信是不是张写的了。当两个人离婚时,协议分为两个阶段共同抚养孩子。如果前夫真的怀疑孩子的血缘关系有问题,能轻易签抚养协议吗? 在李看来,当她选择净身出户时,她并没有贪图张家的财产的打算。张母和三儿媳宁愿开棺验尸,把自己卷入这场虚假的财产纠纷,不过是为了独吞财产。 李芳没有参加前夫的葬礼,因为当时她的儿子发高烧。起初,她要求张家人出示张继承遗产的细节,以便为儿子争取合法权利。但她万万没想到,婆婆和小姑为了逼她让步,想出了一个开棺验尸的荒唐办法。她无法接受。 最后,李芳坚持要给张涵军上坟,并做了一个重大决定宣布。起初,张的母亲和她的第三个儿媳妇阻止了她,来实在挡不住,就陪李芳一起来到张涵军坟前。 在张的坟前,深深地鞠了一躬,公开声明了三点: 1、孩子一定是你的。毫无疑问,没有棺材取样,为了维护两人的尊严,绝不是做贼心虚。 2、会把孩子带大,你放心吧。 3、郑重承诺,你儿子放弃继承你的任何遗产只是为了你的家人不再纠缠自己。 李芳宣布放弃遗产后,奇怪的事情发生了。张母和她的第三个儿媳不再询问他们孩子的血缘关系,一场闹剧结束了。 300w对一个农民家庭来说不是一个小数目。张的母亲和家人都决心要赢这笔钱,但按照分割程序,无处可逃。 李芳不想开棺验尸,这能证明她有罪吗?我觉得更有可能是张家人诽谤她,因为不想挖棺材和不敢做亲子鉴定没有必然联系。 和张在一瞬间结婚,婚后一年左右离婚。离婚的原因是张脾气不好,经常遭受家庭暴力。从主动提出离婚,我们可以猜测张是主要过错。 李芳当时是一个新婚妻子。她结婚之初,从常理来说,没有出轨的动机和机会。假设她婚前有别的男人,她和张涵军结婚图什么呢?当时张涵军还没积累丰厚的家底。 虽然张曾经怀疑过,但这也是他个人的问题。如果孩子真的不是他的,他也不会放弃亲子鉴定,但后来张不仅没有做亲子鉴定,还同意抚养孩子,这说明他已经放弃了对的猜测。 虽然亲子鉴定可以打消婆婆的怀疑,为儿子赢得遗产,但开棺验尸是荒唐的,方莉拒绝也是正常的。 李芳放弃继承权来维护亡夫和尊严是正常的行为,不管她心里有没有鬼。方莉用实际行动证明了她不是一个贪婪的人。这样的女人没有理由给前夫戴绿帽子。 为了争遗产,张母竟然同意开棺给死去的儿子做亲子鉴定,这真的让人没有底线。 只要李芳签字,这笔钱将在张母和孙子之间分配,而李芳作为孩子事实上的监护人,将拥有这笔钱的实际控制权。 而提出开棺验尸的,是张的三弟儿媳,按理说,这笔钱和她没有直接关系,她为什么这么主动? 只能有一种解释,张父已经和老二一起溺亡,只剩年迈张母,等到张母百年之后,这笔钱无非分给老大和老三,如果嫁入李芳,分到手的会变少。 因此,三哥的媳妇给了李芳一个尸检难题,她同意了。即使鉴定成功,对她的声誉也没有好处,所以她很可能不同意。只要她不同意,她就很难赢得这笔钱。可以说三弟媳的策略成功了,李芳无法同意这个方案,最终被迫放弃了财产分割。 最让人吃惊的是张的母亲,居然同意了三儿媳的缺德主义。此时此刻,她心里已经没有了二儿子,只有二儿子留下的遗产。 李芳放弃的遗产后,张的母亲和三个嫂子不再追究孩子血统的细节可见一斑。张家不在乎的孩子和张家是否有血缘关系。他们只关心遗产是否属于张氏家族。 离婚后,李芳已经建立了一个新的家庭,他的生活很平静。 前夫的死让她卷入了一场本该与自己无关的纠纷。她不仅要承受婆婆和嫂子的污蔑,还要在前夫的坟前发誓。 如果李芳较真儿,她可以同意张氏家族的开棺计划,并以事实反击,同时,她可以为儿子赢得很多遗产。 为什么李芳最终放弃了?真的是因为孩子不是前夫的吗?她只想为自己和前夫保留一点尊严。在这个故事中,她是唯一一个没有在金钱面前迷失自我的人。 你们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