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死蟹造地沟油,餐企违法成本有多低?
今年6月,新京报记者接到一位网友投诉称,他们一行三人在网红餐厅"胖哥俩肉蟹煲"吃完饭后, 均出现了发热腹泻的症状。
几个人当晚都没吃什么别的东西,于是怀疑这家餐厅食材出了问题。
记者接到投诉后,从6月底开始,先后卧底暗访了北京两家"胖哥俩"门店,结果拍下了大量触目惊心的镜头。
原视频挺长,我就不贴了,把曝光的问题汇总一下:
1.死蟹当作活蟹卖。承诺现杀的活蟹,实际上是前一天卖剩下来的"隔夜蟹"。
2.死后已经发黑的螃蟹,拿刷子刷干净了继续卖,"上午卖不掉,下午继续洗"。
3.用过期变质的鸡爪、猪蹄、牛排、土豆做配菜,在明知变质的情况下,指使记者"先拿高压锅煮了"。
4.后厨没有任何卫生可言。
厨师炒菜不戴工作帽、锅勺直接放在脏兮兮的灶台上、清洗食材的水槽一天不换一次水、煮熟的鸡爪掉进清洗池里直接捡起……
与这些问题相比,像"菜单上标注一份蟹煲用蟹约500g,但实际上一份420g或430g"这样缺斤短两的行为,简直都可以忽略不计了。
截至今天上午12点,这条视频在微博已经被播放了将近4000万次,有网友看完后表示"螃蟹瘾都被戒了",还有人说"好土豆也不贵竟然还用坏土豆"。
这其中,在浩瀚的9万多条评论中,被点赞最高的一条是:
这个绝对是"普遍现象"。
有将近11万人支持了此观点,说明这句话说到了大家心坎里。
根据公开信息,截至2020年底,"胖哥俩"连锁餐厅已经入驻了全国130多个城市,拥有门店400余家,全年接待顾客达到3600万人次。
这是一个绝对不低的数量级,相信读者中也有不少人曾去吃过这家店。
可服务这么多人的餐厅出现问题,为什么大家不惊讶、不愤怒?反而会认为这是一个见怪不怪的"普遍现象"呢?
是什么导致大家对目前中国餐饮状况如此不乐观?以及,有解决办法吗?
01
首先,对于有些人认为卖死了的过夜螃蟹没什么大不了,"猪肉死了,煮熟了不也都可以吃吗"的观点,知乎上有位认证为医学优秀答主的大V已经给出了专业解释:
原因是螃蟹含有高蛋白,体内还含有许多细菌,"在死后短短半个小时左右,细菌就会把蟹肉蟹黄的蛋白质分解为有毒的组胺,组胺达到一定水平时,人吃了就会中毒。"
正因为如此,"胖哥俩"不管是线上还是线下,都在最醒目的位置强调了"食材新鲜"为自己的优势,承诺了"现杀现卖"。
可事实证明,这些话都是忽悠消费者,说着玩的。被视频曝光后,很快有网友罗列出证据,证明了"胖哥俩"其实是个惯犯。
早在2016年1月,"1818黄金眼"就报道过杭州刘女士和朋友吃完后,双双上吐下泻,被诊断为急性胃肠炎的新闻。
当时门店负责人不仅拒不承认,还试图阻止媒体拍摄。
这两天,有网友统计了"胖哥俩"北京几个门店在大众点评上的评价,发现提到就餐后出现腹泻等不适症状的留言多达165条,仅西单大悦城店一家就有31条。
8月23号,两家被暗访拍摄的北京胖哥俩门店,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整顿,并且立案调查。
而就在执法人员上门检查时,胖哥俩合生汇店后门,还被拍到有工作人员正在紧急"运出食材"。
8月24日,胖哥俩主体公司所在的杭州市市监局约谈了该公司负责人,要求企业立即整改。
可很明显,网友对此既不买账,也不抱有信心。
又是立案调查,又是约谈,为什么大家还是认为它"下次还敢"?难道这种行为不会被处罚吗?
我特意到天眼查上查了一下,发现虽然胖哥俩是个惯犯,但确实过往还没有因为食品安全被处罚过,倒是经常乱倒垃圾被罚过几次。
根据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对故意违法、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行为,除了对企业进行处罚外,还要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最高可处其上年度从企业所获收入的10倍。
也就是说,胖哥俩这次接下来主要将面临两个处罚:
一个是对企业的处罚,"胖哥俩"属于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污秽不洁、混有异物的食品,根据法律,对它的顶格罚款是货值的20倍,特别恶劣会吊销营业执照;
另一个是对门店几个直接负责人的罚款,顶格处罚是他们上一年从企业所得的10倍。
这个处罚力度大吗?或者说,这条法律在实际中震慑效果好吗?
我举个例子来回答。
就在新京报曝光胖哥俩的同一天,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了新闻通气会,公开了对包括"杨国福麻辣烫""奈雪的茶""华莱士"等6起食品安全案件查处情况。
在一长串名单中,我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
小龙坎。
02
与胖哥俩相比,小龙坎火锅这几年做的恶,可以说是更加罄竹难书。
这家连锁店是"下次还敢"的典型代表。
2018年5月,梨视频拍客卧底小龙坎吉林长春欧亚店,拍到了后厨的真实情况。
他们把客人吃剩的锅底油沥在一个大桶子里,制作"口水油"。
被制作好的"口水油"成桶地摆在天台上,这些油会成为新的锅底,端到下一批客人的饭桌上。
回收客人的剩菜,把被客人发现的变质肉,刷一遍猪血再端回去。
把给人喝水的杯子和拖地的拖把,放在一个盆子里洗。
当时舆论讨伐声一片,小龙坎出来又是道歉又是承诺的,一会儿说要统一开放式厨房,一会儿又说要加码装监控,但你以为它真的改了吗?
2020年"3·15",小龙坎在南京、苏州等地方的几家店,再次被爆出后厨卫生问题,脏的令人作呕。
记者去应聘后厨工作,对方提都不提健康证,拿出身份证当天就能上岗。
吃到嘴里的菜,连洗不洗,直接开切。
不洗的不只有菜,还有菜板。切完生食切西瓜,刀也不洗,菜板也不刷。
发芽、发黑的土豆,削一削,切一切,再给顾客端过去。
以为这就到极限了吗?
与另外一件事相比,这还不算什么。小龙坎做过最大的恶,要属2019年的"地沟油事件"。
从2017年5月至2019年4月期间,小龙坎榆林市店生产制造了2吨地沟油,这些地沟油几乎全被做成了火锅锅底,卖给了这家店顾客。
判决结果是,火锅店法定代表人、老板苏某涛被判有期徒刑2年4个月,处罚金17万元。
大家注意看,受处罚的几个责任人全是这家加盟店的老板和员工,"小龙坎"主体公司毫发未损。
再来看前天"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那则通报,监管部门在获知"济南市小龙坎火锅店使用黑作坊假冒鸭血"后,不仅查了它还排查了大量其它店,最终:
对20家违法餐饮服务单位实行顶格处罚,拟罚款250.6万元。
20家店顶格处罚250.6万元,这个钱就算全罚在小龙坎身上也不疼啊。
小龙坎截至今年7月已经在全球开了1000多家店,这样的餐饮巨头,会因为这点罚款肉疼吗?
根据以上,我们不妨对胖哥俩接下来将要面临的那俩处罚做个预测:
1.用变质食材。按那两家门店各被查处了价值5万的货值算,都被顶格罚款,加起来也才200万。
2.责任人面临刑责。抱歉,这种情况几乎百分比不会有人被判刑,而即使判刑,抓起来的也是门店的负责人。
所以你看小龙坎几乎年年被曝光,但影响它接着奏乐接着舞了吗?
并没有。按7月份它自己发的公关通稿来说,不仅没受挫,还"跻身全国火锅行业top3"了呢。
可预见的是,胖哥俩大概率也会重复小龙坎的老路。餐饮企业作恶,用赵本山小品里的一句话说就是:
错了就改,改了再犯,犯了再改,千锤百炼么。
只要不是犯了被《刑法》制约的食品犯罪问题,"小打小闹",即使再恶心再过分,按照食品法顶格处罚也就是查处货值的20倍。
可这对当下的餐饮资本大鳄来说,就是洒洒水、毛毛雨,这点钱根本罚不动他们。
03
非常明显,对于这些看似"小打小闹"的食品安全问题,我们的法律滞后了。
餐饮企业就是钻了法律滞后的空子,利用了低成本犯罪,以次充好,以消费者的健康为代价,攥取了超额利润。
这种"标准跟不上发展"的情况,我们曾经吃过两次很大的亏。
一次是2008年三聚氰胺毒奶粉事件;另一次是2005年的苏丹红事件。
在三聚氰胺之前,中国检测食品中蛋白质含量采用的是"凯氏定氮法",即通过检测氮的含量推算其中蛋白质含量。
这种方法根本测不出三聚氰胺。
那些奶企也是利用了这个漏洞,把含氮量高达66.6%的三聚氰胺和水一起添加进牛奶中,骗过了检测,给老百姓制造了悲剧。
苏丹红事件就更明显了,生产售卖了24万吨苏丹红的谭伟棠、冯永华二人,甚至在被判刑后,还以"犯罪行为在国家制定苏丹红检测标准之前"提起过上诉。
这些事例都说明了一个道理:资本是逐利的,只要有漏洞,肯定会去钻。
正如《资本论》所说:"如果有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如果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着被绞死的危险。"
如果有了新的漏洞,很难保证那些企业不会再次作恶。
而且也不是只有中国企业才这样,西方那些企业同样如此。
对于"食品安全"小打小闹处罚不严的问题,去年两会上已经有代表拿出了提案,今年4月底,国家也初步对《食品安全法》做出了调整:
现在不仅会处罚企业,还会处罚到具体的责任人。
相信在不远的未来,等待这些不法商家的一定会是更为严苛的法律。
尾声
但我想说的是,在那一天到来之前,难道我们消费者就一点办法都没有了吗?
从小龙坎爆出制造地沟油到今天,已经过去4年了,为什么去它门店看看还是人头攒动?
胖哥俩肉蟹煲刚被爆出食品安全问题,马上就有人发微博说要去"抄底吃顿好的","现在去吃应该很干净"。
这算什么?小聪明呢还是犯贱呢?
正是这群无脑的消费者,给了"小龙坎""胖哥俩"敢持续作恶的另一半勇气。
反正新闻随便报,没有人来吃算我输。
根据我的观察,大多数商场现在都有了透明式厨房的餐厅,后厨工作人员的一举一动,都能透过玻璃和监控视频清楚看到。
不仅能让你吃得放心,吃出了问题还可以调取监控,厘清责任。
如今已经不是几十年前了,消费者钱握在自己手里,出门吃饭的选择不是太少,而是太多了。
既然去哪花钱由我们自己说了算,那所有看到这条新闻的人,能不能先保证自己绝不再去一顿胖哥俩和小龙坎呢?
先给这两家店抵制破产了,让所有商家看到我们消费者的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