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依云,出身于一个温暖快乐的家庭,大学毕业后当了一个月代课老师,很快就嫁给了哥哥的同学兼老友高皓天。 依云十五岁起就暗恋的高皓天,在国外待了七年,被父母逼着回台湾相亲,电梯口一撞,撞出一对有情人。 高家富裕,三代单传,高妈催婚催得急,她太想抱孙子了。 依云嫁入高家后,过了一段幸福时光,不用工作,不用干家务,闲来陪高妈逛逛街,回娘家转转,小夫妻俩好得蜜里调油。 结婚一年多,依云一直没喜讯,高妈盼孙心切,渐渐对儿媳冷嘲热讽,在一场婆媳风波后,依云和皓天去了妇科医院,检查结果皓天健康,而依云患有"先天性输卵管堵塞"。 这个病在我们现代也不算太麻烦,无法疏通的话,可以做试管,可在上个世纪七十年代,一个"先天性输卵管堵塞"的女人等于是被宣判了终生不孕。 依云绝望痛哭,高爸高妈长嘘短叹,依云不愿高家绝后提出离婚,皓天坚持不肯。为避免依云压力过大,打算两人搬出去,高妈以死相胁,不许儿子搬走。 高家陷入困局,一片愁云惨雾。 萧依云,受过高等教育,在当时属于新时代女性的她,跟高妈提出了"借肚子"的方法。 这个提议虽然荒唐且对她本人很委屈,但却是当时破解困局的唯一方法,因为依云并不想离婚,而高家又不能绝后。 婆媳俩商量,找一个乡下女人,生完孩子就让她离开,高妈表示可以多多给钱,一定有穷人家的女孩子愿意的。 同时高妈又对儿媳的贤惠大度表示了极大的赞赏。 可是高皓天不同意,他一个留过洋、具备新思想的年轻人,怎么能同一个陌生的、毫无感情的乡下女孩去滚床单? 陌生的、毫无感情的乡下女孩他不愿意,那么熟悉的、美丽温顺的女孩他愿意吗? 正好家里就养着一个,正好这女孩早就对他情愫暗生了,正好高皓天也不知什么时候怀了暧昧之情了。 俞碧菡。 这位妹子的原生家庭糟糕得一塌糊涂。她很小死了亲爸,亲妈带着四岁的她改嫁继父,生了两个孩子,碧菡八岁时,亲妈又死了。继父娶了继母,又生下三个孩子。 于是碧菡彻底成了那个家多余的人,她挨继母打骂,洗衣做饭带弟妹,干不完的家务活,即便她任劳任怨,家里还动辄不让她去上学。 继父不是个刻薄人,看在碧菡死去的亲妈份上,也想照顾好碧菡,但他只是个工人,赚钱少,要养一大家子,实在顾不上这个没有血缘的女儿。 长期的劳累加营养不良加睡眠不足,碧菡早就得了胃溃疡,在又一次被继母打骂时,突然急性发作,一口接一口吐血,继父想过送她去医院,可家里没钱,继母认为她在装死。 依云和碧菡结缘于她代课的那一个月,最后一课,依云给她的临时学生们留了家里的电话号码。 就是这个电话号码救了碧菡的命,当时半夜,依云和丈夫高皓天赶到俞家,将碧菡紧急送医手术,之后住院整整一个月,出钱出力精心照料。 出院后又带她到高家,依云哄着高妈收碧菡作干女儿,很快碧菡就得到了全家人的喜爱,碧菡不仅和依云亲如姐妹,而且对依云夫妇是当神来膜拜的,她愿意做他们的奴婢,为他们做任何事情。 所以当高皓天明确表示不会同一个陌生的、毫无感情的乡下女孩去滚床单时,依云碧菡心照不宣了。 是依云先开的口,她问碧菡有没有一点点喜欢皓天,依云觉得如果碧菡根本不喜欢皓天,那就不能借她的肚子,因为她不是买来的乡下女孩,她是亲爱的小妹妹。 但假若碧菡也喜欢皓天,依云提议她俩可以仿效娥皇女英,碧菡生了孩子以后也不要离开,他们三个人永远在一起。 依云认为他们三个在一起一向很快乐,她不打算去管那些世俗的观念。她还向碧菡表态自己不是拈酸吃醋的女人,并且含泪宣告从此她们是真正的姐妹了。 这个自以为贤良的傻女人,以姐姐姐夫小妹妹的关系相处快乐,并不代表转化成两女共侍一夫的关系也会快乐。 爱情从来都是排他的。 第一夜,高皓天被灌得半醉,可他并没有醉到不知道怀里是谁的地步,他亲口向碧菡承认是明知故犯,然而碧菡追问他为什么要明知故犯,直到高皓天承认早已爱上了她,并称碧菡使她毫无拒绝的能力。 打着奉献、报恩的旗帜,不要名份,但碧菡要心、要情份、要和高皓天谈恋爱。在他们的第一夜,碧菡就向她一直称作姐夫的人表白——当你把我抱进汽车那一剎起,我已经命定该是你的了,因为我心里从没有第二个男人。 但是这个小东西"很善良",高皓天一百分的爱,她要求分给姐姐九十八分,只给她两分,否则她就会恨他,不理他。 可是一份早就彼此暧昧的,"被迫"偏又理直气壮在一起的、正新鲜得趣的爱情,怎么可能控制在两分? 何况高妈带碧菡看过医生,医生说她很正常,随时能怀孕,于是高妈但凡看到早上皓天从依云的房间出来,就要依云"多给他们机会"。 依云掉入了自己挖的坑。 就在自己眼皮子底下,丈夫同小妹妹如同一对甜蜜的恋人,不是如同,简直就是。 那么依云是什么?一个多余的角落里的妻子。 那一夜,皓天同依云欢好后,迷迷糊糊说的却是"我爱你碧菡"。依云的弹簧被压到极限,瞬间爆发,她冲到碧菡房里,要她第二天就离开高家,虽然这场风暴以姐妹情深相拥哭泣化解,但确实是这一次爆发促成了碧菡的离开。 小说的最后,碧菡让妹妹碧荷给高家送来了她生下的儿子,并表示再不会出现在姐姐姐夫面前。 依云最初"借肚子"的计划看似圆满收官,高爸高妈有了梦寐以求的孙子,她稳固了自己的婚姻,碧菡也不再同他们三人行。 但这个圆满并非真正意义上的圆满,皓天的半颗心永远不知道飘在哪里,而依云也将永远怀着对碧菡的愧疚 。 其实借碧菡肚子这场交易,依云蛮失策的。她最初的打算是"三人行",可她从来没打算接受碧菡占据大半个皓天吧? 本来做生意是一件很纯粹的事情,依云非把交易和交情混起来,就做成了一笔烂账。 其实真不如找一个乡下穷人家女孩子呢,完事、给钱、走人。 什么娥皇女英共侍一夫,多么悲伤又不自量力的笑话! 突然想到柔石那篇《为奴隶的母亲》,里面的秀才老婆才是人间清醒,生不出儿子,她不纳妾,而是给秀才"典妻",是典不是纳,完事就走人。 这部作品后来排成甬剧《典妻》,得过不少奖,说来也是许多年前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