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情绪失控的手提着汽油桶,说要烧毁了整座房屋,眼看着自己当年一砖一瓦的建造,如今却被人给霸占了。 丈夫在一年前因车祸去世,妻子为了与肇事司机打官司,在外奔波了一年多才回家,她心想着赔偿事情终于告一段落,对方给了赔偿金八十五万,这下可以安心的回家与女儿团聚。 当她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的时候,发现家里的门却被反锁着,她一个劲的呼喊,都不见里面有人答应,她感觉有点不对劲,女儿这个时候应该是放学在家的,怎么家里会没有人。 附近邻居听到了她的呼喊,便告诉她,说她的女儿在一家小卖部里玩耍着,她立马赶到小卖部,忽然见到了女儿之后,女儿对她的态度却十分的冷淡。 这完全不像一个母亲与孩子之间的那种亲密关系,简直像极了一对陌生人。妻子突然找到孩子的姑姑理论,说她一个人长期奔波在外也只不过是一年半载,女儿怎么就和她不亲密了? 她认为女儿肯定是受到了姑姑的教唆与蛊惑,因为丈夫的姐姐长期住在家里的缘故,所以自丈夫去世以后,她一直忙着与人家打官司,却将女儿交给了姑姑照顾。 可万万没想到,女儿说要叫姑姑为妈妈,如果不这么称呼就动手打她,对于一个只有七岁的女儿,又怎能说谎,女儿讲妈妈千万不要去找她,如果妈妈去找她,姑姑就会不高兴。 女儿说的这些话不知道是真是假,但她决定一定要找到大姑姐算账,因为自己的家被大姑姐霸占,如今女儿也变成了大姑姐的女儿。 当大姑姐和她的大女儿出现了以后,却十分避讳地躲着见弟媳,她们说没有什么可说的也没有什么可解释的,就等着法院判决吧。 原来,大姑姐胡美涛把弟媳给告了,说家里的房产三分之一归老母亲,胡家有两姐妹,各自有四分之一,而弟媳的房产只有十二分之一,甚至连弟媳的小女儿也只有十二分之一。 十二分之一?这是什么概念?这一套四层楼当初可是丈夫和自己一砖一瓦亲自堆砌起来的,老母亲和她们两姐妹没有出一分钱,而且房产证上还有丈夫和自己的名字。 丈夫刚走不久,胡家就霸占了整个房子,甚至包括自己的女儿,妻子简直万箭锥心,她觉得以后的生活还有什么意义?她还不如放把火将房子给烧了,一了百了。 可是最终还是被自己的哥哥拦了下来,哥哥安慰她说,不要做这些极端的事情,也没有什么意义,让她还是好好的走司法程序。 可大姑姐却说出了不为人知的秘密,她说弟媳所说的那些教唆与心计使坏完全不存在,十年前,弟媳嫁给弟弟三年之久没有生个一儿半女,因为不能生育的原因,弟弟和弟媳就在七年前领养了一个孩子。 可是因为自己长期住在弟弟的家里,所以就跟这个孩子一直很合得来,而这个孩子自然而然地就开口说叫她妈妈吧,其实她当时也挺诧异,不过孩子说的话终归是有情感的,不然那么小也不可能说出这样的话来。 而且,即使是弟弟和弟媳的房子,但是这块地基一直都是老父亲的地皮,所以从法律上来说,老母亲和两个姐妹之间就变成了第一继承人,而弟媳和那个养女也只能算是第二继承人。 还有一件事就是弟弟的赔偿款,当初弟媳执意一个人去处理赔偿款的事情,其实胡家都是不同意的,弟弟去世,毕竟是老母亲的儿子和两个姐妹的兄弟,都应该得到一部分的赔偿款,但是弟媳却利欲熏心想要独吞那八十五万。 胡家怎么也不同意这样的分配,于是她们下定决心,把弟媳告上法庭,要求分割房产。当然,胡家也对弟弟的赔偿款采取了一定的措施,那就是先冻结了弟媳的三十万。 弟媳简直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她辛辛苦苦的一个人在外与肇事司机打官司,终于赢得了八十五万的赔偿款,没想到结果被胡家先冻结了三十万,而且现在还面临着无家可归的境地,关键是养女也不认自己,张琼简直无法形容自己的苦楚。 她不明白,丈夫在世的时候什么都是好好的,而且大家都是一家人,可是丈夫刚过世,自己瞬间被压榨被排除在外。现在什么都没有了,她感觉老天都在和她开了一个天大的玩笑。 这套四层楼占据500平方,市场价估值在300多万,就因为这几百万的利益,一家人彻底分崩离析。 法院也最终判决了,老母亲得到了三分之一的房产份额,胡家姐妹分别得到了四分之一的房产份额,而弟媳和养女分别得到了十二分之一的份额。 弟媳很不满意这样的结果,她说自己会继续上诉。关于那个七岁的养女,双方都争执不下,大姑姐说,弟媳曾经一再表示她只想要钱,这个养女不要也罢。 而弟媳却一直只相信大姑姐有意算计,将她的养女一步步的拉到了姑姑的那边,养女彻底的不认她这个妈妈,所以她自己也落入到了这个圈套里面。 弟媳甚至给大姑姐跪下,想要她把自己的女儿兮兮还给她,她没有了丈夫,不想再失去孩子,可是大姑姐却说,她又没逼迫孩子,这一切都是孩子主动选的,跟她没有半点的关系。 最后弟媳拿着养女小时候的那一沓子照片出来,刚出生不久的她就被抱养,弟媳说跟个小猫一样,十分可爱,回忆起孩子从小的那些点点滴滴,她一把屎一把尿的将她拉扯长大,可没想到,事情竟然发展成了现在的模样,7岁的养女几乎不认识她,生分的和陌生人一样。 没想到,本该幸福的一家三口,因为丈夫的离去,变得物是人非,亲情没了,只剩下金钱和利益。 难道说没有血缘关系,就没有亲情吗?就算丈夫离世,但是一家人毕竟在一起生活了那么多年,无论是大姑姐还是婆婆甚至包括养女,难道就没有一丝的亲情? 一家人何必老死不相往来,哪怕是散也应当好聚好散,不要辜负天堂里的丈夫一片苦心,假如说这个弟媳不好相处的话,她也就不会一直让大姑姐住在家里。 得饶人处且饶人,万事不能做的太过分,给人留一线,将来好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