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的最后100天是苦中带甜的。 书桌上摞着厚厚的习题册,我每晚刷题要刷到凌晨两点,困了就用力咬手指头,疼了就精神了,左手的五个指头因为咬的时候用力不匀,留下的牙印也是深深浅浅的。 白天哈欠连天,为了保证听课质量,我总是站着上课,从早自习开始站到晚自习结束,脚底起了厚茧。 重庆的夏天闷热极了,身体里的水分被硬生生榨出来。可我偏偏不舍得喝水,不想因为上厕所而耽误难得的课间打盹时间。 那段时间,叫醒我的不是闹钟,是阿山,我喜欢的男孩。 我见过不止一个女孩向他表白被拒,我想,像他这样的学霸一定是把学业放在第一位的。我暗暗发誓,和他考同一所大学,然后告白。 最后,我考出了比平常高五十多分的成绩,却还是没能和他成为大学校友,那句"我喜欢你"也来不及说出口。 大二那年,听说他恋爱了,女友是大学同学。 或许,他永远都不会知道我喜欢过他,但我仍感激,在那样一段最迷茫乏力的岁月里,有一个人给了我一个努力拼搏的理由:成为优秀的人,和喜欢的人站在一起。 谢谢你,曾与我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