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不是好鸟!郑爽被罚,张恒被查
近日,上海市税务局查出,郑爽在2019年主演电视剧《倩女幽魂》,并与制片人约定片酬为1.6亿元,实际取得1.56亿元的税金,未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偷税4307万元。与此同时,郑爽还查出其他演艺收入3507万元,偷税224.26万元,其他税金1034.29万元。上述合计,郑爽2019年至2020年未依法申报个人收入1.91亿元,偷税4526.96万元,其他少缴税款2652.07万元。
这是对多部门三令五申禁止影视行业的"天价片酬"、"阴阳合同"等规定,对影视行业实行"天价""阴阳合同"等规定,对偷漏税问题进行了严厉打击。上海税务局依法追缴郑爽的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共计2.99亿元。现在,郑爽已经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了全部税款和滞纳金。税收机关正在依法督促其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罚款。此案中,郑爽第一次被税务机关以偷税罪处以行政处罚,且此前未因逃避缴纳税款而受到刑事处罚,相应税款及滞纳金已在规定期限内缴清。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缴付罚款,则不追究刑事责任;如果在规定的时间内,未缴清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另外,本案告密者张恒作为郑爽《幽女幽魂》项目的经纪人,涉嫌策划了1.6亿元约定片酬的拆分合同、设立"掩护公司"等事宜,并直接操作合同执行、催款收款等活动。上海税务局已依法对张恒进行立案检查,并将依法另行处理。另外,相关企业存在涉嫌为郑爽拆分合同,隐瞒片酬,帮助郑爽偷逃税款等涉税违法行为,税务部门也已依法立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