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失孤》中的原型父亲郭刚堂,在公安机关和众多人士的帮助下,终于找到他24年前被拐的亲生儿子郭新振, 昨天,他们进行了认亲。 在认亲现场,郭新振、 老父亲还有诸多亲友抱头痛哭,泣不成声,场景催人泪下。 这一幕认亲,郭刚堂一等就是24年。虽说来得有些迟,但终究还是等来了,也算有了个不错的结局。 认亲后,郭刚堂在社交平台上,更新了一条动态: "今天对于我来说很重要"。 言语平静而淡然,而背后的喜悦、激动、泪水与艰辛,没人比郭刚展自己及家人更加清楚。 曾在电影《失孤》中演过郭刚堂的刘德华得知消息后,也特意录制了视频祝福郭刚堂找到了儿子,致敬公安机关的努力,呼吁大家共同反拐等。 "因为一部电影《失孤》我认识了郭大哥,今天我感觉非常开心而且非常振奋。因为郭大哥被拐的儿子,在公安机关的努力之下,终于跟父母团圆。首先我透过这个镜头希望跟郭大哥说,佩服您的坚持,也还要跟公安机关多年的努力致敬。再次呼吁所有的朋友跟我一起支持反拐工作,盼望更多的离散家庭能够早日实现团圆。" 1.《失孤》中的寻子 郭刚堂万里寻子的故事曾被2015年上映的电影《失孤》带到大众眼前。 影片中,刘德华饰演一位丢了孩子的父亲 雷泽宽 。自 1997年9月,2岁的儿子雷达(原型郭新振)不幸丢失,他就 几十年如一日地骑着摩托车,开始寻亲之路。 在途中,他睡桥洞、受欺辱,甚至遭遇过车祸、打劫。这些都是郭刚堂曾经历过的真实遭遇。 他把两岁儿子的照片和信息印在一米见方的油布上,高高插在摩托车后座,以便路人能清晰地看见、增加儿子被找到的几率。 为寻找孩子,雷泽宽一直在路上,揣着张地图,除了新疆、西藏内蒙古,跑遍了全国所有能跑的地方;只要有一点消息,他都不放过,被欺凌,出车祸、被撞得遍体鳞伤,即便绝望地哭他也不曾放弃过。 他多做的就是一直找,一直找,不放弃。 在路上遇到的好心人,雷泽宽都会用小本子将他们记录下来,心中充满了感激。 只是,影片的结尾,他帮助被拐卖与父母走散的青年小伙曾帅找到了亲人,自己却没能找到儿子。 《失孤》的影片结束了,雷泽宽的寻子之路,还在路上,没有结果。 2.真实的寻子 万幸的是,影片之外,现实的故事中,郭刚堂的寻子之路迎来了圆满的结局。 1997年9月21日,2岁半的郭振在山东聊城被拐,郭刚堂开始走上寻子之路。 郭刚堂回忆:"当年得知消息,就跪下了,求大家帮找孩子。两个月白了头发。" 这么一走就是24年,他骑坏了10辆摩托车,走遍了20几个省市,才找到儿子。 "养父母年纪比较大了,对我有养育之恩,也需要人照顾" 可惜,郭刚堂只是"幸运"的那部分,还有无数失孤家庭正在承受着痛苦,希望越来越多走失、被拐的孩子能早日和家人重聚。 3.减少孩子丢失,人人有责 郭刚堂分享过自己的一段心灵感受。有次夜间行路,车灯坏了,一直有辆车在后面跟着他;他下车询问对方,结果对方说, "我看你是找孩子的,我就想在后面给你照个亮。" 郭刚堂讲: "每当我想放弃了,就觉得那个光在我心里亮堂起来,我就继续寻找下去。" 可见,社会大众对于这些"失孤"寻亲家人的一点点支持、一点点温暖,对他们而言有多么重要。 如果每个人都为防拐做一些什么,多关注类似事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多支持这些失踪孩童的家人,类似的孩童被拐或失踪案件会越来越少吧。 儿童失踪的原因,可能有很多方面。即便做父母的防备心理再强,遭遇处心积虑、周密计划的抢孩子团体,也是防不胜防。 丢失孩子的父母,一定不要过度自责;但在日常养育孩子的过程中,做好安全防护也是必要的: 01警惕 陌生人: 不管是孩子一岁前,还是会说会走后,成长的每个阶段,看护人都要警惕陌生人的忽然接近。不透露孩子姓名、年龄、所在学校幼儿园等信息,以防陌生人钻空子诱拐孩子。 02警惕熟悉的邻居、朋友: 美国NCIC的一项统计显示,儿童诱拐案中,49%的诱拐人是家庭成员,也就是亲友。27%的诱拐人是认识的熟人。不以任何理由把孩子交给不知底细的"熟人",不随便把年幼的孩子让亲友带走,才能最大程度保证孩子安全。 03孩子稍大,安全防护知识最先教。 孩子稍大,一些必备的安全防护知识,要最先教给孩子。 比如,公共场所万一走散,孩子要知道的求助办法,求助电话等,都要熟知。父母的电话、姓名、工作单位等,最好要让孩子背下来。另外,在孩子衣物上缝上联系卡,联系方式,都是不错的防范办法。 04万一跟大人走散,要把握好第一时间。 在公共场所或户外跟孩子走散,父母可以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王大伟教授提出的 "十人四追法"。 孩子万一走散,"十人四追法",能让孩子找到的概率增加。 就像图片中所说的: 孩子走失第一时间,1人保持原地不动,1人报警并发动亲戚朋友至少8人,向四个方向寻找。 其中4人到火车站、汽车站寻找,近处安排4人,每人一个方向,向外排查。 还要记得给家里通消息,有的孩子,会自己回家。 争议:养父母到底有无罪?! #郭新振打算留在养父母身边# 本来寻亲成功是件可喜可贺的事,但,部分网友提出了一个问题,也值得探讨与反思,那就是,郭新振的养父母到底有没有罪?他们到底是路边捡到的孩子、通过收养还是通过拐卖途径、以买卖的方式成为郭新振的养父养母的? "养父母年纪比较大了,对我有养育之恩,也需要人照顾" 虽然认了亲,但郭新振明确表示了,自己的工作还在那边(河南),因此,他以后还是想留在那边在养父母身边进行照顾,但是自己假期多,会经常回来看看。 网友对郭新振打算留在养父母身边的评价 郭刚堂夫妻俩却多为孩子考虑,表示一切按孩子的意愿,他愿在哪边就在哪边,不让他受第二次伤害。 "结了婚我们可以过去给他看孩子。希望他好好过日子。 只要孩子心里舒服,尽最大努力,把关系处理好,让孩子去孝敬抚育他长大的亲人。" 的确,没有买卖才没有拐卖。只有少一些想要买孩子、而非通过正当收养途径收养孩子的"养父母",才能真正让天下没有"失孤" 。 愿天下无拐。人贩子应当被严惩,那买被拐孩子的父母呢?他们到底有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