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只是结束军旅生涯的标识符,不是拼搏奋斗的休止符;退役,既是人生道路的新起点,更是启航新征程的冲锋号。那么对于退伍军人,有哪些就业创业相关税收优惠?作为随军家属又能享受到哪些优惠政策呢? 退役士兵自主就业创业 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2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注意事项 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是指依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 中央军委令第608号)的规定退出现役并按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 2.纳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减免税额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扣减限额的,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 3.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4.必须是办理了个体工商户登记从事个体经营的,才能享受限额优惠。 5.从事个体经营的业务范围不作限制。 6.一个优惠主体只能享受3年。 吸纳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 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 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50%。 注意事项 1.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是指依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 中央军委令第608号)的规定退出现役并按自主就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士兵。2.上述政策中的企业,是指属于增值税纳税人或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企业等单位。3.企业与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4.企业按招用人数和签订的劳动合同时间核算企业减免税总额,在核算减免税总额内每月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5.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6.每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时限为3年。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创业 从事个体经营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从事个体经营,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个人所得税。 注意事项 1.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必须持有师以上部队颁发的转业证件。 2.一个优惠主体只能享受3年。 随军家属创业免征增值、个税 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 增值税: 自办理税务登记事项之日起,其提供的应税服务3年内免征增值税。享受条件必须持有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可以表明其身份的证明,每一名随军家属可以享受一次免税政策。 个人所得税: 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自领取税务登记证之日起,3年内免征个人所得税。享受条件1.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须有师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可以表明其身份的证明。2.每一随军家属只能按上述规定,享受一次免税政策。 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