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近,你是否也被要求加班?
近期,有不少朋友在后台反应说,由于年关的原因,公司要求晚上都要加班,并且周六也要上班,这是否违反劳动法呢?
这首先让晓智想到了快手人力负责人刘峰在快手全员会上宣布,快手将于2021年1月10号全员开启大小周。由此,#快手开启全员大小周#引发网友热议。
这样一来,以后快手员工必须在周日正常工作不说,还只能拿到普通的工作日工资,而非 1.5 倍的加班工资。
有关"996"的话题,总能够牵动每个打工人最脆弱的神经?只因为单休这件事,实在是太反人类了。
想象一下在经历接连6天的高压工作后,周六回到家中只想倒头就睡。周日的中午拖着疲惫的身体醒来,出租房里安安静静,只有你迷茫地左顾右盼。简单地收拾了一下落灰的房间再玩会手机,天就变暗了,明天又是新的工作日。所以对很多人来说,单休更类似无休,回忆起来只是没日没夜的工作。
但是,反过来说,作为一家互联网企业,相比行业内很早就把996当成福报的某些公司,快手的迟迟才宣布单双休改制,还是有点拖了行业后腿。
用劳动法上的规则来说:
平时加班1.5倍工资
周末加班两倍工资,可调休
法定节假日加班三倍工资,不可调休
每天加班不得超过三小时,一个月加班不得超过36个小时
目前来说。加班费给足额的,据统计所得只有生产制造业。
所以生产线的工人真的是为了钱加班,他们也是真的愿意加。——换句话来说,如果加班自愿和加班真的全都足额给加班费,那么大多数人还是愿意加班的,起码不会有那么多的抱怨。
至于程序员,为什么加班那么恐怖?因为主流公司中基本没有按照加班时间足额给加班费的,既然不用算加班费,当然是疯狂让你加班。
为什么加班在程序员界基本上口诛笔伐?因为真的没有给加班费。至少没有足额给(有的公司象征性的给了一小部分,但跟实际加班时间比起来远远不足)。
最后,我们再一起看一个有意思的观点,单位在非工作时间安排的其他活动是否属于加班?
比如晚上安排宴请客户,参加商务应酬,周末组织团建等。按照深圳中院劳动仲裁庭的观点:"从情理上而言,除非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强迫其参加,否则不应认定为加班。"
意思就是说,如果公司强制要求员工参加的,可以算作加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