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人,但你是真的虎。" 10月23日,北京野生动物园自驾游览区 , 人们突然发现在白虎群中出现了一抹突兀的深色,定睛一看,那抹深色居然是个人! 就在几分钟之前,一名身穿深色羽绒服的游客突然下车,不听园内工作人员的劝阻,径直冲向了虎群。 在他的对面,赫然坐着7只硕大的白虎。 这个冲进去的人嘴里念念有词,而且还不时发出模仿虎啸的声音, 而白虎们显然也没见过这架势,没明白这到底是新来的"兄弟"还是周末的"加餐" ,便都没有轻举妄动,只是默默地蹲在那里看着男子, 一时之间,七虎一人,十六只眼睛都紧紧盯着对方。 不久,动物园的工作人员匆匆赶来,将这名男子带离了现场,这场"人虎对视"终于落下帷幕。 这名男子究竟是出于什么样的原因,将自己置于危险之中,只身挑衅七只白虎,目前还在调查之中。但是,这件事情已经很明确的是,这名男子的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动物园的相关规定。 俗话讲"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在社会中,小到一个家庭,大到一个国家都有其规则,既然设置了规则,就需要相关人进行遵守。 作为一名游客,他在购买动物园门票的时候,就相当于与动物园之间签订了一个协议,动物园为其提供相应的服务和活动,而游客也要听从园区的指挥,遵守园区的规则。但是在这个事件中,这名男子完全视规则于无物,肆意下车,挑逗白虎。 侥幸未酿恶果 影响已然造成 这名男子的行为不仅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任,更给动物园园区造成了损失,与此同时,对这个社会的风气也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如果说,这名男子没有及时被带离,而是被白虎一拥而上,扑倒撕咬,导致轻则残疾,重则死亡的后果,又有几只白虎要被打死,动物园又要停业多久,动物园又要赔偿这个男子的家人多少钱。 这名男子作为这一切后果的始作俑者,难道不应该承担责任吗? 责任仍需承担 答案是肯定的,对于此类事件,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首先会推定由动物园承担侵权赔偿责任,但如果园区能证明其兽舍设施设备无瑕疵,设置有明显的警示标识,管理人员对游客挑逗动物或者擅自靠近动物等行为进行了劝阻等,已尽到管理职责和安全注意义务的,可认定动物园不具有过错,不需承担侵权责任。 也就是说,对于本案而言,即使造成伤害的后果, 恶劣的后果也应当由这名男士自己来承担。 与此同时,这个男子的行为造成了动物园秩序的混乱,导致动物园耗费了人力和物力进行解决, 根据《刑法》规定,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构成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除了承担后果之外,他也要为自己的行为接受惩罚,目前动物园方已经报警,最终结果如何,我们拭目以待。 敬畏规则 遵守规则 回看这名男子的行为,导致这一切发生的根本是 他缺少一种规则意识,缺少对规则的敬畏心。 事实上,有这样心态的人在日常生活中绝非个例,因为没有规则意识而导致恶劣结果发生的事件更是常有发生, 飞机上乘客把脚放在小桌板上,被乘务员劝阻后却指责机舱管理不够人性化;女子骑电动车闯红灯与正常行驶的出租车发生剐蹭,未受伤的情况下竟索要高额赔偿;小区门口,未拴牵引绳的宠物狗吓到孩子,妈妈赶狗保护孩子,反遭狗主人拳打脚踢…… 这些现象层出不穷背后,是因为违反规则的"代价"不高,有时候还能占"便宜"。 如果我们的社会氛围,能对不守规则的行为及时给出否定评价和制止的行动,那么公共场所的不文明行为或许就能大大减少。 在互联网、社交媒体的时代,不守规则的"代价"被显著提高。无论是高铁上霸座,还是景区里破坏公物,只要被晒上网,就不得不承受来自舆论的谴责和压力。 但这只能扬汤止沸,无法釜底抽薪,只有当社会中的个体都能把遵守规则、敬畏规则真正放进心中,才能真正减少此类事件发生的可能。 不是每一次的与虎对视都能平安归来,也不是每一次的规则越线都能侥幸逃脱惩罚。 敬畏规则、自觉遵守规则,如此,或许发生悲剧的可能才会越来越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