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犯畏罪自杀了,可是不知道为啥,心里没有丝毫的轻松感 法律没有如果,只有结果,所以我不想假设如何如何,两个家庭破碎,两个无辜的孩子一个如今还躺在医院,一个只能和年迈多病的奶奶苦渡余生,对于孩子,杀人者固然可恨,欺凌他人者又何尝值得同情? 六年,两千多个日月,拿捏合法的手续盖不起自己的房,老母幼儿常年居住在冬冷夏热的铁皮房内,试问,哪个男人受的了这份屈辱? 全村都是高楼大厦,中间一间铁皮房,当地村委会村党支部难道看不见?还是不作为? 对于普通农民,他眼里最大的干部不是市长市委书记,甚至不是县委书记县长,而是村长:一个村长在村里的威风,没在农村,特别是偏远地区农村待过的人,永远想象不到。在以种地为主要经济来源的农村,说得难听点,得罪了宗族势力为背景的村主任,是很难在这个村生存下去的, 那些纸上谈兵大谈人性包容的所谓"有识之士",他们从来没有正真了解过农村,也不知道农村的实际情况,坐在空调房里,夸夸其谈,貌似公允,其实不过是吃人血馒头的无聊看客而已 我不是宣扬暴力,更不是替杀人犯做无罪辩护,我只想说一句:农村普法工作,任重而道远;党组织基层建设,需要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