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星驰被前女友于文凤追讨逾8000万港元投资获利分成案,今(25日)在香港高等法院续审。周星驰出庭作供,对于原告于文凤协助他处理事务,他不同意是因为信任她的能力。周作供时称:"我想当时于小姐帮我手处理工作,最主要的原因是她自己喜欢。如果她不喜欢,我是不会逼她的。" 周星驰这样形容于文凤:"第一,电影方面她没经验;第二,地产方面她也是没经验的。都是那一句,她我帮我是因为她想那样做。"不过周星驰也同意于文凤愿意学习,又是他的女友,他也相信于对他忠诚,所以很想她可以学习到。 周星驰同意,为了想跟美国的制片沟通,所以找于文凤训练英语,但他强调不是正式的训练,只是"偶尔工作上有需要会讲一下英语",又"很偶尔"才会在非工作场合说英语,有时候她会跟我说英文,但我跟他讲的,应该99.9%都是中文。"周指跟于练习并非因她英语好:"主要因为她是我女友,还有她想...... 于小姐也好,请翻译呀,也可以做到翻译的工作。" 周星驰表示他在1996年成立星辉海外有限公司,处理其电影制作及其他事务,公司日常运作主要由姐姐周文姬及雇员Brenda Cheung负责,财务主要由Brenda处理。而他与于文凤在1998年交往后,于也有参与星辉海外的运作,但他就记不清楚,有没有授权于签公司支票。 于文凤的大律师盘问周时,指周是成功的电影明星,也制作过很多成功电影,对此周点头表示同意。由1998年至2010年间,他制作电影《喜剧之王》、《少林足球》、《功夫》与《长江7号》,并出任另外4部电影的监制,每次他会全力参与制作过程,并经常要离开香港。 对于姐姐说他十分看重隐私,周星驰表示:"(不向人吐露隐私)是一般来讲,没一个准则,有需要、聊得来、信得过的就会讲一点,不可以说不可能讲。"例如在考虑是否购入某些物业时,他也会向如经纪的相关人士披露财务状况。 周星驰下午4时半退庭后离开法院时被媒体围堵,见周星驰心情轻松,跟身边人有讲有笑,问到有否影响心情?他未有回应。见他穿上今早的深蓝色外套、头戴帽,再将外套的帽盖在头上,全程低头,有媒体要求他站好拍照,但他未有理会便登上7人车坐驾。明早10时继续聆讯,周星驰要继续出庭。 魔方全媒 娱乐全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