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网红冒充郑爽登上环球人物封面,侵犯名人名誉权,或被惩罚
女网红冒充郑爽登上《环球人物》封面
最近,郑爽登上《环球人物》封面,刷爆网络。这件事,"二爷"听后,第一感觉是不可能。
有人也就提出质疑了:郑爽本人远在美国带孩子,她怎么会此刻去拍摄封面照片,然后登上杂志封面?!这里面一定有猫腻。
我们一起来仔细分析一下,先看《环球人物》封面:
我们再来看郑爽的照片:
我们经过放大镜仔细地观看,对比了郑爽本人的照片和杂志封面上的照片。(读者可以仔细对比看下)
分析得出:杂志封面上的人——不是郑爽!
现在我们明朗了,猫腻被我们铲除了。无论在理论方面还是在实际照片对比上,都证明了——女网红冒充郑爽登上《环球人物》封面!女网红冒充郑爽,登上杂志封面,侵犯名人名誉权,或被罚!
名誉权
名誉,是指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名誉权是人格权的一种。这些被维护的名誉是指具有人格尊严的名声,是人格的重要内容,受法律的保护。所谓名誉权,是人们依法享有的对自己所获得的客观社会评价、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任何个人、媒体,不得发布捏造虚假信息、刊登诽谤新闻,否则构成名誉权侵害。
这位女网红冒充名人,谋取钱财,或将面临郑爽的起诉!郑爽的税务问题在没有查清楚之前,此位女网红冒充郑爽,登上杂志封面,旁边还写着明星逃税罪与罚!明晃晃的诽谤,构成名誉权侵害。
案例:
2012年5月31日,吴某持伪造证明,冒充一爱国将领的曾孙,向贸易公司应聘办公室主任,当日即被录用。吴某工作至2013年4月2日辞职,其间,贸易公司未与吴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吴某诉请贸易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15万元。法院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吴某用伪造证件,假冒名人曾孙,以致贸易公司形成错误的认识高薪录用吴某,吴某的行为构成欺诈。因吴某的欺诈,双方的口头劳动合同无效,吴某主张不应支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吴某的诉讼请求。
冒充的始终是冒充的,法律不会支持。惩罚迟早会来。
我们相信正义终将战胜黑暗!未来将"一片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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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二爷,校对:桃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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