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如果不是前几天看到这条新闻,我不相信这世界上真的会有这样恶毒的父亲。 几天前,杨某急匆匆的到海南某警察局报案,说自己的儿子意外落水,自己找不到了。 人命关天,警局当场就派人去搜救。 但几个小时已经过去了,当警察找到小杨的时候,人已经没有生命迹象了。 本来以为这只是一起意外事故,可没想到,经过警方调后查发现,事情根本没有那么简单。 根据目击者的说法,小杨是被人推下去的,而推他下去的人的穿着,和他父亲杨某的穿着一模一样。 没等警察问多久,杨某就全招了。 原来小杨在小时候因为中毒导致他智力障碍,自理能力很差,长大之后不仅没法工作,还有暴力倾向,天天跟人打架。 杨某说他实在是没办法了,全家人都被小杨一个人拖累,到现在还有80万的外债没还清。 所以为了甩掉这个包袱,才想到了这个办法。 来海南的前几天,他联系了自己的表妹夫李某,把自己的想法告诉了他。 他告诉李某,其他的时候都不用做,只需要和他一起帮忙把不会游泳的儿子推下海就行了。 可真到了那天,李某怂了,没办法,杨某只好自己动手,亲手,把儿子推了下去。 看到这儿,是不是有些人会认为:虽然做法不对,但站在父亲的角度,可能也确实是没有办法才出此下策。 事实上,这件事并没有那么简单。 小杨虽然智力有缺陷,但已经结婚,并且有三个孩子了。 如果觉得他累赘,为什么还要让小杨结婚生子呢? 因为杨某觉得传宗接代是必须的,现在小杨已经完成了这个"任务",自然也就没什么价值了。 在带着儿子从湖南到海南的这一路上,杨某也给儿子买了所有交通保险。 重点来了,其实在去年,他就已经给儿子买了人身意外险。 李某答应帮杨某也是因为杨某承诺他事成之后会给他6000元好处费。 也就是说,这就是一场有预谋、有计划的谋杀啊。 甚至在被抓的时候,没有露出一丝后悔的他还在问警察,自己能不能拿到儿子的保险金。 别和我说什么"未经他人苦,不言他人事"。 出现这样的事情,正确的思考应该是"我孩子虽然是智障,但我要尽力让他有自食其力的能力,去保障他的健康和安全。" 而不是"我孩子是智障,反正血缘也有延续了,那我就把这个累赘杀了得了。" 02.
03年,司徒镇村民殷某的5岁儿子因为溺水死亡,本来以为这是一场意外,没想到这背后还有另一个事实。 殷某是一名摩的司机,家庭不算富裕。 后来,他迷上了赌博,开始好逸恶劳,不仅把老本都输光了,还欠下了不少的赌债,在村里的名声非常不好。 妻子因为实在受不了,向他提出离婚,没想到他还反过来管他妻子要青春损失费十万元。 男方找女方要青春损失费,讲真,还真是少见,也算是刷新了我没剩多少的三观。 没办法,她只好留下5岁的儿子,自己出去打工了。 殷某没有妻子的照顾,不得不又出来工作挣生活费。 就在一次在拉客的途中,他无意中听到了乘客谈论关于人身意外保险赔偿的事情。 经过一阵子的打听,他确信通过骗保可以获得巨大利益,于是,他把目光放在了自己的儿子身上。 没过几天,他主动联系到妻子,说同意离婚,但唯一的条件就是孩子的抚养权要归他。 为了尽早摆脱掉他,妻子当天就回来和他离了婚。 办妥离婚之后,殷某开始给儿子购买保险,一共买了14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理赔金额达11万余元。 一个星期之后,他带着儿子,去河边钓龙虾。 之后,孩子就再也没能从河里上来。 在他把孩子推下河的时候,孩子一直在呼救,但殷某仿佛就像没听见一样,就那样站在河边看着孩子挣扎。 更恐怖的是,他为了防止儿子生还,还亲自下水将儿子的头按在水里,直到儿子再也没有反抗后才松手。 不寒而栗。 我想象不到当他把自己儿子的头按在水里的时候,心里到底在想什么。 面对那样一个无辜的生命,怎么能下得去手呢? 孩子才5岁,还没来得及看看这美好的世间,就被父亲送去了另外一个世界。 03.
人们都说:虎毒尚且不食子。 可这样的道德观念在这一次次的事件中,被踩的稀碎。 为什么总有人,比畜生还畜生呢。 就这么说吧,不管是智力有缺陷的小杨,还是年仅5岁的溺水的孩子。 在他们被父亲当作累赘的时候,他们是没有选择权的。 当你把他们带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有经过他们的允许吗? 当你嫌弃他们烦的时候,有没有想过自己做的也有问题? 当你要伤害他们的时候,有没有想过"为人父母"这四个字? 既然选择了为人父母,那就有了终身无法逃脱的责任。 孩子不是用来传宗接代,更不是用来被当成赚钱的工具的,更别说为了钱去伤害他们。 无论身处什么位置,谁都没有权利决定别人的生死,哪怕是父母也不行。 有难处,可以理解,但杀人,真的不行。 就像电影《姜子牙》里的一句台词: 每个无辜之人,都不应该被牺牲。 最后,希望人间的恶,能少些,少些,再少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