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程跳槽小米,联想竞业限制案能否打赢?
近日,联想集团再度回应"前联想副总裁常程跳槽小米"一事:自 2017 年限制性协议签署之日起,在常程离职前 24 个月内,联想共计向常程支付了竞业限制的股权对价 500 余万元。常程离职后,联想亦向其支付了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联想集团表示,目前,联想已向仲裁庭要求常程返还股权激励金额、支付违反竞业限制义务违约金、并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事件经过
2019.12.31
常程从联想离职,离职时给出的原因是:"长期奋斗在竞争激烈的手机一线,承受了巨大的业务压力,家庭聚少离多,基于个人身体健康和希望更多精力照顾家庭的原因"。
2020.1.2
雷军在微博宣布,常程加入小米,任集团副总裁,负责手机产品规划。
2020.6
联想集团开始就常程违法竞业限制一事提起仲裁。之后,常程否认该协议上的签名为其本人签署。
2020.9.17
联想集团表示,此案件已在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了多次庭审。经过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的鉴定,常程2017年7月24日签署的《联想限制性协议》的签名确实是本人签名。
如今
联想集团再发声明,表示目前联想已向仲裁庭要求常程返还股权激励金额、支付违反竞业限制义务违约金、并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目前,常程本人以及小米集团并未做出回应。
硝烟渐起,这场竞业限制的攻防战结果会如何?而企业究竟要如何做,才能防止《竞业限制协议》形同虚设,防止竞业限制的小船说翻就翻?
这里整理了七大关键点,供企业参考:
01
竞业限制的主体有哪些?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企业与劳动者约定,该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02
竞业限制协议的期限是多久?
竞业限制期限,
不得超过二年,超过部分无效。
03
企业与员工约定了竞业限制,
没有约定竞业限制补偿的标准,
员工如何主张权利?
在这种情况下,员工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可以要求企业按照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应发工资)的30%按月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月平均工资的30%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04
企业与员工约定了竞业限制,
但并未支付竞业限制补偿,
员工是否需要履行竞业限制协议?
像这种情况,员工有两种解决方案:
一、继续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直至竞业限制期满,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竞业限制补偿;
二、企业3个月未支付竞业限制补偿的,员工可以请求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同时要求企业支付已经履行的竞业限制补偿。
05
员工在什么情况下主张解除竞业限制?
如第4点所讲,因企业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员工可主张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06
企业能否单方主张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可以。在解除竞业限制协议时,员工可主张企业额外支付三个月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07
员工违反竞业限制约定,
是否需要向企业支付违约金?
员工违反竞业限制约定,需要向企业支付违约金。但是员工可以主张违约金过高请求调整违约金数额,法院会支持的违约金数额不超过造成损失的30%。
法院会考虑员工掌握商业秘密的程度、商业秘密的重要性、员工的过错程度、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的持续时间、约定的以及已经支付的经济补偿、劳动者的经济收入水平、劳动者因违法义务所获得的利益等因素确定损失,据此调整违约金。
如果企业要求员工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员工依旧需要继续履行。
小伙伴们
对于这件事最终的结果
你们有什么独到见解呢?
欢迎给我们留言分享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