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不起抚养费就没资格看孩子?为婚姻付出全部的全职宝妈可以看看
在这个高离婚率的时代,婚姻不再成为女性的保障,不少女性甚至将此对自己的婚姻有了防备。但是对于大部分女性而言,她们在结婚以后,仍是以家庭为重心,甚至甘愿为了孩子与家庭,退让一步,自己辞职在家带孩子。
这么做有错吗?
看到不少自媒体文章不停地批评这种现象,表示女性应该独立,不能依靠男人,还不如找个保姆照顾孩子,要不然就是把孩子交给公公婆婆照顾,自己也出去找份工作,否则很容易与社会脱轨……
相信诸如此类的话,宝妈们听过不少,也有不少宝妈觉得很有道理。但说实话,真的很难实践到位,为什么这么说呢,首先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如今的保姆都不便宜,好一点的干戈上万,便宜的至少也要三四千,还只是煮个饭,照顾下日常,而宝妈们出去工作,大多也是从事着三四千的工作,两者之间做个选择,还不如在家带着,还能自己照顾孩子。
其次,现在的公公婆婆大多都呈现年轻化,他们也有自己的工作,也很难兼顾照顾孩子。因此,并非不是宝妈们不想出去工作,只是条件有限。
而这样一来,也导致出现一个问题,那便是宝妈们逐渐丧失了工作能力,尤其是在婚姻破裂后,她们没有了保障,就连基本的生活来源也没有了。
这时,一旦诉讼离婚,孩子大多时候都是判给丈夫的,毕竟孩子要生活在相对有保障的一方家中。与此同时,又催生了一个新的问题,那便是妈妈给不起抚养费,部分爸爸就不让妈妈探望孩子。
就像前阵子,我的一位朋友与丈夫离婚,她的丈夫说出来的一席话既让人愤怒,又让人心酸。"这些年你不就看了孩子,你还做了什么,以后付不起抚养费,就没资格看孩子。"这种做法显然是不妥当的,但是让人心酸是无疑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视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因此,不论是哪一方抚养孩子,都没有资格规定另一方不能探望孩子,除非有特殊情况。
在这个快节奏的时代,似乎就连婚姻都成了快消品,在这种情况,全职宝妈应该如何周全孩子与生活的问题,以及夫妻感情、婆媳矛盾等问题,都极为让人头疼。
但话又说回来,孩子是父母爱的结晶,不论如何,父母婚姻的破裂对孩子带来的伤害永远是最大的。当初既然做了决定,认定是这个人了,那么就应该认真经营这段婚姻,毕竟不论是生活,还是爱情,还是亲子关系,都要靠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