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执业营办照不规范,最高罚款10000元
近日,北京、天津、河北税务局关于发布《京津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裁量基准》自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
对于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按以下标准进行处罚:
(一)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各级税务机关在实施税务行政处罚时,适用《裁量基准》。
二、对拟作出的处罚决定与《裁量基准》规定的相应处罚幅度不一致的,应当经过集体审议决定。
三、《裁量基准》所称"以上""以下""以内"均含本数,"超过""不满"均不含本数。
本公告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北京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2017年第11号,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4号修改)、《河北省国家税务局 河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河北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公告》(2018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2号修改)同时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天津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实施办法(试行)〉的公告》(2018年第15号)有效期已届满失效。特此公告。
京津冀处罚裁量基准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
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记。
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
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
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未按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
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纳税人通过提供虚假的证明资料等手段,骗取税务登记证。
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涉嫌其他违法行为的,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办理扣缴税款登记。
自发现之日起3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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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的常见问题
一、经营范围顺序随便排
那些同时经营多个行业业务的企业,按经营范围的第一项为该企业所属行业,而税局稽查时,选用的指标经常参考行业水平。排错顺序,当心吃亏。
二、经营范围越多越好
有些财务人员害怕以后遇到超出经营范围的业务不能自行开发票,就把能想到的经营范围都写进去了。但有些经营业务是不能享受税收优惠的!
三、没考虑核定征收
如果新设企业打算申请核定征收,应避免经营范围中出现不允许核定征收的经营范围。如专利代理、商标代理等是不能核定征收的。详情请参照国税函〔2009〕377号文件。
四、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随便填
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能超过总公司的经营范围,因为其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而子公司的营范围不需要在母公司经营范围内。
但是,由于母子公司经常相互提供服务,总公司应增加商业服务业等经营范围,子公司增加为总公司提供服务的经营范围。
五、经营范围随便抄
网上经常会列举各行业常见的经营范围。小编建议,这类帖子看看参考下就可以了,别全抄啊,即使是相同行业的企业,其经营的侧重点也有很大的不同。以增值税为例,混合销售中按照主业确定税率,同样的混合销售业务,不同主业的企业税率不同。
在确定主营业务时,经营范围也是可以参考的一项,经营范围应突出公司的主营业务,避免多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