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云社陷入侵权风波,仗势欺人拖欠赔款,许镜清的西游门何时了?
一切都应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依法院判决执行就是了,谈不上仗势欺人,既然起诉按程序走就是了,不要在下面扇风起火了。
德云社有点店大欺客的意思了他们原来唱那个菊花那个歌曲人家歌曲作者不愿意,双方也协商达成了赔款的意向了,那个写菊花开满山的作者也都撤诉了,可是他没有给人家钱,反而出尔反尔又不陪人家钱了这样做就太不厚道了,因为你的歌曲适用于商业演出,你是在挣钱,人家词作者曲作者写首歌也不容易,你既然用人家的哥挣钱那就应理应陪人接人家钱。培养大家的版权意识,你私下里唱应该没有什么问题但是呢拟用于伤眼那就有点违反版权法了。人家起诉你也是人家的权利。
你现在反过来说是你唱他的歌,把他的歌唱红了。这就有点耍无赖的意思了。人家歌曲红不红是人家自己的事儿。红与不红与你无关。你既然要用人家的歌就应该老老实实的和人家协商赔钱。不要在这纠缠是你把你的歌唱红了。这就有点不厚道了。你德云社不是草台班子。是一个有名的相声团体社。应该在遵法守纪上作出表率。不要一味的拖欠人家的版权费。这样有损于自己的社会信誉和道德。
这种事,也不能只听一家之言。
比如说之前的《菊花爆满山》侵权事件,德云社的相声演员唱了人家的歌,肯定是要给版权费的。
毕竟是商用,如果不给,那就是侵权,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据说原唱,原本是要走法律程序的,已经到上诉阶段了,后来德云社的人与其商量,愿意赔偿和补交版权费,原唱就撤诉了。
可后来,德云社的钱迟迟没到位,原唱就又把人告了,并要求道歉,这事就发生在几天前。
如果这件事是真的,那肯定是德云社做得不对呀!
要说德云社家大业大的,也不差这点钱吧!谁知道呢?
是不是讨价还价的环节,出现了什么问题呢?
其实版权费这种事,也真没个准,好像是不同咖位的歌手,价格还不一样呢?这个我就不是很清楚,有没有知道的?提点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