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位彪悍的为婚内性福抗争的女明星,就是韩星玉素利 这是她和她的出轨对象 在玉素丽被老公告上法庭之前,整个韩娱都公认朴哲与玉素丽是韩国演艺界的模范夫妻,俩人1996年结婚,被韩国民众评选为"最希望能成为这样的夫妻 ",他俩的CP形象非常好,公认举案齐眉,在人前人后,也经常秀恩爱。 俩人有个8岁的儿子,结婚时被公认是最财貌般配的一对,一个主持人,一个当红女艺人,都走知性才华路线。 在他俩11年的婚姻,前10年并无任何绯闻危机。 到了2007年,突然朴哲把玉素丽给告了,还告了不止一次,告她婚内通奸罪,举证指控她通奸某歌手和某位意大利厨师。 开庭的时候,还传了一位证人,和夫妻俩认识20年,男方手握证据和证人,为了保住孩子的抚养权,先告她婚内通奸罪,再提出离婚诉讼。 怨偶双双上庭,画面就变成了这样 结果女方在庭上大肆哭诉,说男方和自己结婚11年,一共同房才10次,减去怀孕不能同房的那一年,平均婚后夫妻生活,1年才1次。 女方强烈抗议,男方不予置否。女方要求离婚,多次哭诉,吵架,男方都表示不可理喻,坚持夫妻生活次数少,并不能成为离婚的理由。 经过多年离婚抗争无果,而经济大权完全被男方控制,女方处于弱势地位,男方在婚内对女方说过"婚反正我是不离的,你要在外面找人就自己去找人",于是才有了女方出轨的实证。 这男的真是够恶心的,自己不肯离婚,还叫女的出去找,找了又把女的给告了。 你能接受遭受婚内性无能冷暴力,女方先婚内出轨么? 一个结婚11年,才同房10次的男人,我严重怀疑她是被同妻了。 最后的判决是女方被判了18个月,缓刑两年执行。离婚官司后,干脆就和出轨对象结婚,俩人搬到台湾去住了。 当时是2008年,到2015年,韩国就废除了通奸罪。 然而,等到法律废除的那一天,女方的演艺圈事业发展之路,早就已经被当年的通奸罪给毁得一干二净。 他俩10年维持公认的恩爱夫妻形象,玉素丽事件,如果不是女方公开了无性婚姻的真相,没有人会知道他俩婚姻的真相,像他俩这种同床异梦的假恩爱夫妻,绝不在少数。 开车质量,是婚姻幸福指数最有效的风向标,绝大多数人在盲婚哑嫁中,不到万不得已,绝不会把夫妻生活不合的事儿,向外吐露。 毕竟在东方民族的传统人性里,"家丑不可外扬",到死也要守着一张脸皮。 夫妻俩人感情好不好,是否开车好搭档,绝对是重要指标。 天底下就没有突然的离婚,婚姻亮红灯,车速放慢,车技垮,早就有信号,只不过绝大多数女人喜欢在婚姻里做鸵鸟,自欺欺人罢了。 比如台湾就有个女明星,产后因为孩子半夜哭闹影响老公睡觉,而主动提出短期分房睡,结果么,毫无疑问,一分房,就彻底分了。 台湾有位女艺人苏心甯,在和未婚夫吵架闹分手时,发现自己怀孕了,男方得知上门提亲,认错,求合好,看在孩子的份上,她就同意了。 结婚后,男方糟糕的生活习惯,并没有收敛斑点,脏袜子满地扔,尿尿不把马桶圈抬起来,尿的地上都是。 婚后,女儿出生,经常吃手吃脚拿起爸爸的脏袜子就往嘴里塞,会满地爬以后还会在厕所踩到爸爸的尿渍。 因为女儿半夜哭闹要喝奶,老公经常抱怨吵,起床气,影响生活。 她为了体谅男方,就主动提出先短期分房睡,她和女儿睡。 这一分房睡,就分了1年多。 可没等睡回来,就有朋友给她打电话说"发现你老公跟我朋友在一起了"。 起初她还不信,但很快就被她发现了男人出轨的证据,有女模发短信给她老公说"今天你不可以欺负我,因为我在流血" 质问老公,死不承认,俩人吵了起来。 苏心甯心灰意冷,提了离婚,没想到男方爽快答应,主动提出,不要小孩。 这分房分的,真是经不起考验的渣男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