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换"事件发酵至今,已不止是单纯的"错换与否",而是掺杂了很多的纷争元素。许妈一直想要知道真相,是因为她想弄清楚当年的真实情况,让深受"错换"之害的人都能了解到始末。 但"错换"真相之路却异常的艰难,就连警方几度介入想要帮助查明真相,也表示时间久远。 而在探寻真相的道路上,钱财等物却成为争夺的主角,姚策妻子小熊趁丈夫尸骨未寒的时候,稳拿同情分,说许妈趁着姚策刚走就想要收走房子,把她和姚策的孩子赶出家门,实在是太冷血了。 可能站在小熊的立场,她认为自己是一名受害者,许妈就应该把房子送给她和孩子,她们孤儿寡母值得被善待。 但说实话,小熊的行为和想法确实是在道德绑架,以一种"我是弱者,你们就应该同情我,不同情我就是你们太冷血"的想法就想要霸占许妈和姚父辛苦了大半辈子才换来的房子,属实让人无法接受。 小熊认为许妈将她霸占房子的行为公开示众,甚至告上了法院,就是许妈的不对,但她又是否想过许妈一家也没有房子住,而且许妈的亲儿子郭威以及儿媳妇田静,还流落在外。 慷慨大度的前提,不应该是在自己还有余力帮助他人的情况下,则能帮再帮吗? 许妈和亲儿子郭威的日子都过得紧巴巴的,显然不具有余力慷慨小熊了,既然如此,又凭什么要让一个外人霸占自己的房子,而自己却无家可归呢? 当然,可能也有人会认为,许妈养了姚策28年,两人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感情却胜似亲母子,给姚策的遗孀和孩子一套房子,又怎么了? "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我们不是许妈,所以不知道她的处境,更不了解她和小熊的相处是怎样的,况且如果你站在许妈的立场上,就能够如你所说的把房产送给小熊? 小熊和许妈的房产之争依然在继续,对此还有一些专家进行了分析,认为如果小熊要霸占许妈的房子,那么就要明白一个事实:享受和义务是同时存在的。 也就是说,如果法院宣布了姚策是这个房子的继承人,他离世后,小熊作为妻子确实享有第一顺位权,可以继承他的财产,那么同时小熊也要继承姚策的债务。 这个债务便是许妈作为养母,养了姚策18年的养育费,如果追究下去,就应当是继承姚策所谓"财产"的小熊来还。 小熊不愿意归还许妈的房子,一是因为姚策亲爸郭希宽说的"姚策的生前财产由儿媳小熊来继承",二是因为房子是许妈买给姚策两口子的,三是因为她认为既然许妈买房子给了姚策,而姚策亲爸又说姚策生前财产归她,那么她也就应该顺理成章地继承房产。 但是,小熊没考虑的是,许妈是贷款买房给自己儿子的,而在"错换"发生之前,姚策确实还是她名义上的儿子,可是"错换"发生后,许妈的亲生儿子是郭威,既然如此,这套房子不应该是郭威的吗?又怎么能算是一个外人的呢? 虽然说,许妈养了姚策28年,两人的感情已经不是血缘能衡量的,但是,自从"错换"发生以来,姚策、小熊又有几时是站在许妈这边的呢? 姚策指责许妈只爱亲生儿子不爱自己,让许妈受到了舆论的抨击,小熊和杜妈一唱一和,说许妈不如杜妈宅心仁厚,在姚策离世后,小熊更是与许妈短兵相接,对许妈步步紧逼的同时,还给自己立了一个委屈却坚强的人设。 说实话,小熊一边指责许妈不厚道,一边住在许妈出钱买的房子里,这样的行为确实有点迷。 常言道:"你能做初一,我就能做十五",小熊试图用卖惨来蒙混过关,却不料许妈根本不买账,因此又投奔到姚策亲妈杜妈的阵营里,联手对付许妈,这样的前儿媳又怎么能指望许妈手下留情,把房子双手奉上呢? 况且,许妈要回房子也是理所当然的,因为社会以家庭为单位,家庭又是以血缘为基础,就算是许妈和姚策有母子情,但也经不住小熊一而再再而三的挥霍。 更别说许妈和姚策还没有血缘关系,既然如此,许妈不愿意将自己的房子给一个外人住也是于情于理的,不是吗? 在小熊和许妈的房产之争里,不仅是钱财的争夺,而是一场人性善与恶的较量,有时候,为了一些不属于自己的钱财而起了贪念,或许就会获得不自在,甚至将自己置于舆论的中心。 所以说,切莫让贪念将你的良知吞噬了,放下贪念,才能活出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