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e White 最近,有两条法规很值得告知大家。 一个是 强制报告制度 。啥意思呢?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 去年8月,山东威海某医院接诊一10岁女孩,诊断怀孕21周。医生察觉可能存在性侵害,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主管部门立刻向公安机关报案,在医院就固定了证据,并同步向检察机关报备。上个月,这个男的被法院判了12年。 学校,村委会,街道,幼儿园,医院等等,发现问题必须报告,这样就是让所有密切接触孩子的人们形成联盟,为孩子编织牢固的防护网,隔离侵害孩子的魔爪,让侵害远离孩子。 这就是公民报告制度,向谁报告呢?国家机关,街道,村委。 刚才说的是山东强制报告第一例。 儿童伤害,一个是性侵,一个是虐待。 据最高人民法院数据显示:2013—2016年间,全国法院审理的性侵儿童案件10782起,平均每天至少有7个孩子受到伤害。 中国人民大学曾对5800名中小学生作问卷调查,结果显示,性侵儿童案件隐案的比例大概是1:7,即暴露出来1起,背后至少还隐藏着6起。 中国受虐待儿童的数据我没查到,2017年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推算是1000万。有亲生父母虐待的,有继父母虐待的,有养父母虐待的。 大家以后看到邻居有这种情况,立马向街道,向公安报案,你可以这样报告: 我,某某某,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履行公民义务,根据的是2020年10月17日,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增设了"发现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时的强制报告制度"。 我们在网上经常看到校园霸凌,打耳光,脱衣服,家长看到会疯掉的那种场景。这些孩子太可怜了。最近我看到一条新闻,湖南省张家界的唐先生的女儿静静(化名)在2019年5月因遭受校园霸凌而投河自尽。 当时唐先生发现静静偷家里的钱,静静说是在学校小卖部买了东西,他不信,还让静静下跪说实话。其实是在学校被人勒索和威胁。这些事都和班主任报告过,老师都知道,也没有能阻止。 这个应该也在强制报告中,但昨天又出了新闻,把校园霸凌单独又列了出来。这就是今天讲的第二条。 4月6日,教育部发布 《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 ,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学校应当落实法律规定建立学生欺凌防控、预防性侵害、性骚扰等工作制度,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涉嫌犯罪等严重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而从家长的角度也值得反思。不要在还没弄清情况的前提下惩罚孩子,这会让孩子觉得孤立无援,感觉恐惧无处说,委屈无人应,被这个世界逼死了。孩子平时不怎么花钱的,突然要偷家里的钱了,遇到霸凌也不跟家长说,说明家长平时和孩子的沟通也是不够的,或者孩子觉得家长力量不够,没法帮助她解决问题。 现在有报告制度了,老师不要睁一个眼闭一个眼,家长在孩子去学校的时候就可以和孩子说明: 和同学好好相处,不欺负别人,别人欺负你告诉家长,不要憋在心里。人长大了会更有力量,有些在你的年龄解决不了的事,大人解决起来很容易,不要逼自己。爸妈永远在后面托着你。 再遇到或者看到霸凌的事情,把今天这两条发到老师家长沟通群,依法和老师沟通,和校长沟通,报案时和警察沟通。 愿孩子们在这个世界获得更多的安全。 END. 作者:鲁瑾 电台主持人/专栏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