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爽因为3000万凉了,吴亦凡因为800万凉了,霍尊因为900万凉了
俗话说,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做人有时候该付出就要付出,不能天天想着节约成本,有时候就因为太扣,反而毁掉自己的一生,真的是不值得。
就像当初郑爽,其实一开始她拿出3000万,1000万开公司,借给张恒2000万,本来也是用于公司经营,但是两人一分手郑爽就要起诉张恒,张恒拿不出钱,又想从郑爽这里捞点钱,两人谈不拢,张恒就把郑爽dy这事儿曝光了,导致郑爽名声扫地,直接被封杀。
而吴亦凡呢,本来人家都美竹想着事已至此,伤害已经造成了,本来就是图点名气,如果吴亦凡真的把都美竹要的800万给她,人家指不定就不会继续锤他了。
但是吴亦凡怎么操作的呢?只给200万,一分都不肯多给,而且这200万还是个圈套,想学吴秀波,先转给都美竹,只要她收了,就倒打一耙,起诉她勒索。这么大金额的敲诈,至少吃十年牢饭。
谁知道都美竹没上当,还被一个中间商把钱卷跑了,也得亏吴亦凡有个好妈妈,报了警,结果警察一调查,就把他送局子里了。
吴亦凡这事儿轰动全网,可以说揭开了娱乐圈最丑陋的一面,本以为不会比吴亦凡还渣的男人了,但是没有想到这世界上多的是吴秀波2.0,霍尊又冒出来了。
霍尊挥霍了陈露9年青春,因为觉得自己太红了,不敢自己提分手,就各种逼陈露提分手。最后提出给她900万封口费,然后找朋友对她进行威逼利诱,声称要送她进局子,结果陈露崩溃了,出来放料锤了他。
看了郑爽、吴亦凡、霍尊的经历,就会觉得真是雷人的相似,一开始都是感情纠纷,变成经济纠纷,结果这几位大明星虽然日赚几百万,却舍不得往外拿钱给自己的旧爱,导致最后旧爱对他们进行反击,什么都失去了。
别说以后不能回娱乐圈捞钱了,如果吴亦凡的罪名成立,怕是他自己都要吃十几年牢饭。
虽然不支持要分手费这种事儿,但是如果自己一身黑料,又很有钱,何必为了这点小钱毁了自己的人生呢?
当然也很感谢这几位揭露真相的勇士,如果不是她们,大家还被这些渣男渣女蒙在鼓里,还把他们当做正能量偶像。想想真是yue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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