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社保局保管的职工档案丢失,办不了退休,怎么办?
提到这事我就生气,18岁参加工作,一直是井下工人,到了45岁,才调到井上工作!今年,本该退休!可是,档案给你弄丢。没办法就等到六十一岁才能退休了
什么时候社保局管过破产企业的职工档案?不论破产与否,一般企业只有财务档案,职工人事档案都在主管局,下岗潮中领钱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其人事档案移交就业局。
一般来讲企业破产时档案会由企业主管部门保存或指派留守人员保管,而每一位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时由主管部门或留守人员与社保局协调交接职工档案,像你这种情况可到企业主管部门咨询具体怎么解决。
二十一世纪前的档案管理,简直就是一本清宫剧。当然绝大多数人是龙套,主角团队还是金字塔尖般廖若木星。按照当下的法律法规,有些人可以判刑的。
9595年这是一个有趣的问题,由于我个人曾经办理过几次退休,就个人看法,说明一下。一、企业破产,和你的社保关系不大
只要你的社保缴够15年,哪怕对方破产,也不影响你的退休。
你完全可以在一家新的单位入职,只要对方同意办理缴纳社保,在新的单位办理退休也是可以的。二、档案不是由社保局管理的,而是由档案局管理的。
而这个档案,除了你退休时取出,平时的企业是不会动的,社保局只有在你办理退休时,开具证明,由本人在档案局提出,交到社保局办理档案的查询,确定你的缴纳年限,给你退休金定额。平时,他们也是无权查看的。
不管你的档案由谁管理,只要丢失了,对方都要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给你一个说法。
不然的话,你可以寻求法律的援助。让对方赔偿由此带来的损失。三、办退休的时候,档案并不是多重要
退休时必须要审核人事档案,这是因为养老金的计算,早期没有社保时,是依据档案进行的。退休工资=档案工资+社保缴纳时间。养老金计算完全跟工龄挂钩,比如工龄满30年,养老金为退休前工资的100%。
但是如果在私营企业上班,从95年之后参加工作的人,档案已经可有可无,完全靠社保缴纳进行养老金的计算。四、你的处理办法
现在办理退休的人,档案还是有很大的用处的,所以,你一定要联系相关部门,只要档案丢失的责任在他们,就一定要催着他们给你进行解决。
不然的话,通过法律手段解决,给自己一个合理的答复。
不知道我说得对否,我是木子君,记得关注我哦。
本人亲历,企业破产后职工档案并非全部在社保局保管。
本人2003年买断后,企业将本人档案移交本人户口所在地街道档案室,下岗买断人员也归街道失业办管理并进入"4050"政府补贴系统内,续缴养老保险也由街道负责,再就业也由街道负责安排。
在二十一世纪初,很多国有企业相继关闭破产,职工下岗失业。在破产清算结束前前,会将已发放经济补偿金的下岗失业人员档案移交地市或区县人力资源服务部门或社保局保管。
社保局未尽到档案管理职责,造成下岗失业人员的个人档案遗失,社保局应负全责,下岗失业人员不承担任何责任。你可以要求社保局到劳动部门查找你参加工作时的审批表,历年的工资表,劳动合同、职工花名册。如社保局拒绝查找,你以社保局侵权向区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社保局不会帮企业保管档案的,你可能找错地方。你应该到劳动局去问问。
去市里的档案馆查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