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我掌握的法学知识和分析能力,我觉着如果判处吴亦凡罪名成立可能还是比较难。具体理由:司法实践当中,一般强奸类犯罪,如果该名女性体内检测出吴某凡的精子类生物检材才是铁证如山的证据。这个女性体内是否有精子类生物检材决定了强奸罪名是否成立的60%依据,其他再比如考虑是否有暴力手段、是否违背妇女意愿占30%决定是否成立…但是,据网上零零碎碎的信息总结后来看,所有的女性都是事后很长时间,有的人隔一年之后才报警。那么这个女性体内精子的生物检材已经早就灭失,所有也就失去最有力能指控吴某凡犯有强奸罪名成立证据。当然,目前来看,还不知道朝阳警方究竟掌握了什么有力证据才将吴某凡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但是我猜肯定在精子生物检材方面的最有力的证据目前肯定是缺失的。那么按照《刑事诉讼法》证据的排他性来看,无非朝阳警方掌握的证据不外乎,微信聊天记录、强奸事发现场的监控录像、或者该女性在被强奸过程中偷偷的进行了事发过程的录音等等。但是这些证据并不能成为直接指正吴某凡罪名成立的有力证据。所以如果说一定要判处吴某凡犯有强奸罪名成立的话,多半会出现除非类似之前相亲后发生车震,后判处强奸罪那个案子一样,属于冤假错案。因为车震那个案子仅仅只有受害人指控,证人证言。所以,如果属于车震强奸的话,至少车内发生过打斗的痕迹,那个案子里面好像公安在侦查时并未获取该有力证据。而车震案获取的这些证据根本不能成为判处罪名成立的有力证据。因此综述,就目前的形式来看,我个人所掌握的法学知识认为,如果指控吴某凡犯有强奸罪名成立的话,估计有些难度。 这么短的时间,从刑事拘留到逮捕,看来吴亦凡所犯罪行不轻!这个加拿大人渣的小命儿难保了!最低是无期徒刑!或者是死刑立即执行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作为一个从事刑事实务的法律人给大家分析一下这里面的门门道道。 吴亦凡之后还会经历起诉、开庭、判决这些环节。强奸案属于不公开审理的案件,所以大家看不到开庭情况。但是,司法机关会通报吴亦凡案件的相关节点。就像这次通报批准逮捕一样。 这些内容,很多人都知道。分析一下大家最想知道的量刑问题。 吴亦凡从拘留到逮捕共用了16天。这意味着吴亦凡的案件属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而被公安机关延长拘留时间至三十日。 那么,警方如此快速的移送检察机关审查逮捕,根本没把拘留最长期限用完,而检察机关又如此快速的作出逮捕决定,有两种可能。 第一,吴亦凡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事实已全部查实。 第二,吴亦凡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事实有部分查实。打算先逮捕后再慢慢侦查其他犯罪事实。 如果是第一种情况,流窜作案意味着至少两次作案,多次作案意味着至少是三次作案,结伙作案意味着是轮奸。 法律规定,性侵多人或者轮奸的,法定刑十年以上。如果性侵两人的量刑起点是六年。这么看来,吴亦凡性侵的事,绝对不是小事了。 此外,警方如此快速的移送审查逮捕,充分表明吴亦凡涉嫌强奸罪的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至少其中一宗性侵犯罪达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标准。如果全案证据都达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标准,我估计,接下来的诉讼流程会加快!说不定很快就能见到起诉、判决的通告内容。 之前拘留时或许吴亦凡还有释放的可能,但一旦逮捕,意味着吴亦凡强奸犯罪基本坐实。根据官方数据统计,逮捕之后无罪的几率大概是在万分之五到八左右。吴亦凡在劫难逃! 先更正本题的提法批准逮捕是检察院的职能。既然司法机关宣布对吴亦凡批准逮捕说明警方侦察己告一段落,并将材料移交给了检察院准备提起公诉。按程序将向吴送达公诉书付本,吴可聘请律师应诉。法院开庭宣被告人到庭,询问被告基本情况,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被告可申请组成人员迴避,告知当事人的权益,公诉人宣读公诉书,出示证据和证人到庭作证,进行法庭调查和法庭辨论。若有必要可能还会有补充侦察。休庭,合议庭(鉴于吴是加拿大国籍可能得由审判委员会)评议。最后作出一审判决。告知被告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上诉……上诉到北京中院(一中院或二中院得依朝阳区由谁管辖而定)。再按上述程序进行二审。二审判决为终审判决。 吴亦凡被刑拘仅仅十几天便被检察院批准逮捕,说明公安机会掌握的证据经检察院审查认定吴亦凡确实构成强奸罪且必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逮捕期间,警察将行使侦查权,审问吴亦凡,询问调查相关证人,固定证据。待形成完整证据链后将将移送检察院,检察院认为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将以公诉人的身份依法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否则将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至于量刑,将根据其犯罪的情节,后果,态度及是否取得受害人谅解等综合因素,由法院依法判决,现在谈论还为时过早。 这个问题下尽然还有人吴某凡洗地的回答,认为吴某凡被定罪的难度较大,实在大跌眼镜。 1、前期调查结束:7月31日北京朝阳公安刑拘吴某凡,仅仅2周后朝阳检察院执行批捕。而如果你将整件事贯串起来看,你就会发现事情进展非常高效率快速。 从7月中事件最初爆发,到现在吴某凡被逮捕,这当中仅仅1个月时间,从警方介入调查发第一份公告,到刑拘只有10天时间不到,而2周后有正式批捕,一环扣一环,这基本意味着吴某凡涉嫌强奸罪的证据较为确着,前期的调查也已经基本结束。 此外,吴某凡是娱乐圈顶流,背后有一票资本再支撑,对于这类的案件警方一定会较为谨慎处理,避免出现反转的情况出现,毕竟这里面会涉及到社会舆论。况且,吴某凡还是不是中国籍,加拿大的身份也会让警方更高一层予以确认。 因此,吴某凡涉嫌强奸一案一定有了扎实的证据,否则不会在短短2周内完成刑拘和批捕。 2、批捕之后会如何:嫌疑人被检方逮捕之后,一般来说会在3个月向法院提起公诉。而在这期间公安机关有2个月时间进行进一步的侦查,剩下一个月则转门用于审查起诉。如果案情复杂,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限经过批准可以延长至7个月。 因此,后续如果检察院很快就向法院提起公诉,这表明吴某凡的涉嫌强奸的证据更为完善,有完善的证据链指向其犯罪。 如果,之后长期没有出现去法院公诉,则一定程度表明案件情况较为复杂,需要进一步落实证据。 3、可能的量刑:强奸罪起刑是3~10年,因此吴某凡只要这个罪名成立,至少3年起。但是,根据目前的各种消息显示,吴某凡在本案中可能涉及奸淫不满十四周岁幼女,这在强奸罪属于情节恶劣,从重处罚,因此起刑是10年起步,上可至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因此,不管怎算,吴某凡面临10年以上的徒刑基本不可避免。 Lscssh科技官观点:如今国内的娱乐圈真是乌七八糟,完全被资本所控制,所谓的明星艺人要么毫无演技,要么道德观低下毫无正确的三观,严重甚至类似吴某凡这种违法犯罪。 是该清理清理了,凡是有劣迹的艺人就该一棒子打死,不要说什么不给机会!当你做艺人明星时享受带来的大量财富时,就应该有比普通民众更高的水平,德艺双修。做不到就别出来瞎扯淡。 感谢阅读,给点个赞鼓励下呗,欢迎关注【Lscssh科技官】,谢谢~~ 逮捕意味着吴亦凡的强奸罪名大概率可以成立,但并不说明目前侦查阶段已经结束。侦查阶段结束后,按照法律程序,接下来就是审查起诉阶段,以及审判程序,执行程序。 下面我展开说说:一、逮捕意味着什么? 逮捕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相对于刑事拘留、监视居住等其他刑事强制来说,逮捕是最严厉的刑事强制措施。 一般来说,逮捕发生在刑事拘留之后。这是因为逮捕的要求要严于刑事拘留,而法定期限又长于刑事拘留。 根据法律规定,拘留的最长期限期限只有30天。如果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后,羁押了30天还没有侦查结束,那么只能释放、取保候审或者逮捕。 但拘留并不是逮捕的前置程序,实践中也存在没有拘留直接逮捕的情况。 同时,逮捕可能发生在执行前的任何阶段,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法院审理阶段都可能发生。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9条的规定,逮捕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第一,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第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特别是如果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就应该逮捕。第三,不逮捕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 根据这些条件,吴亦凡被逮捕说明检察机关和侦查机关目前都认为有证据证明吴亦凡存在犯罪事实,而且其罪行很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 但任何人未经审判,都不能确认有罪,所以现在我们还不能说吴亦凡就一定构成犯罪了。 不过,如果检察院批准逮捕后,犯罪嫌疑人被羁押一段时间,最终被确认无罪,检察院是需要进行国家赔偿的,所以一般来说,检察院批准逮捕意味着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的可能性是很大的,至少检察机关认为确定犯罪嫌疑人有罪的证据已经足够了。 二、批准逮捕之后会怎么做? 一般公诉的刑事案件,经历的程序包括:公安机关侦查——检察机关公诉——法院审判——执行。 刚才我们已经说了,逮捕可能发生在前三个阶段的任何程序中。 目前通报逮捕的还是批准逮捕,而不是决定逮捕,由于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审判机关都可以由检察院或者法院直接决定逮捕,而不是由检察院批准逮捕,所以说明吴亦凡的案件还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的证据搜集工作还没完成。 待证据搜集完毕,侦查阶段结束,公安机关就会将相关材料移送检察机关,由检察机关审查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话,在审查完毕后,就会提起公诉,法院对案件进行审理。如果认为有罪,法院会做出有罪判决,最终由相关部门对判决进行执行。 最后,单独根据逮捕这一行为无法判断吴亦凡会被判处什么罪,但是根据之前的爆料,吴亦凡可能强奸多人。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强奸罪的量刑有两个档次,一般强奸罪的量刑幅度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特殊情形下,强奸罪要加重处罚,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强奸多人就属于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情形。 我是法律人家子,关注我,从新闻里学法律。 现在是捕诉合一制度,既然检察院对吴批准逮捕了,下一步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就会向检察院移送起诉,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时,同时做认罪认罚告知,这种案件肯定要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立案后,通过庭审,充分听取控辩双方的意见后,做出有罪的一审判决并宣告刑期,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可以向上级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做出终审裁判。整个诉讼活动便宣告结束。 既然是检察院以"强奸"罪被批准逮捕,这也就充分的说明司法机关对强奸犯人"吴亦凡"正式启动了一系列的法律程序,但他的"噩梦"也仅仅是刚进入初级阶段,而接下来他将面临"牢狱之灾"已成定局。在今后的日子里他(吴亦凡)如同普通犯人一样继续接受办案人员(刑侦)的提审讯问直至(强奸案)公安局侦查终结然后将该犯人的罪犯"卷宗"提交给人民检察院对其提起公诉。最终由人民法院经过合议庭审议对其做出公正判决。 至于对他又该如何定罪量刑?我国刑法中对于涉嫌"强奸"罪有着明确的规定,任何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或者以其它手段强奸妇女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造成严重后果的"如"致受害人伤残或者是死亡的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强奸未成年幼女情节特别恶劣的也适用于"死刑"或者是缓期两年执行相关条款之规定。但我国的司法政策也是十分鲜明的,主动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经警方调查属实会给予举报人(犯人)从轻减轻或者是免于刑事处罚。那么为了明哲保身大多犯罪嫌疑人均会苦思冥想身边的"亲戚,同学,同事以及好友"是否有犯罪行为供自己提供立功表现的机会。 那么至于这个备受关注的强奸犯"吴亦凡"是否会把政府给予的这项优惠政策运用到极致?答案只能留给智商超级高的网友。 作此回答不知道是否能够帮助到题主?以上均为笔者个人观点如有不同见解或某种质疑请评论区留言(留言必回)。 同时感谢图片圆通者。 警方现在掌握的证据已被检察院认可,具备了批捕的条件,涉嫌强奸罪名成立。之后还有些证据补充,直到形成完整的犯罪证据链条。一旦强奸罪名成立,因其对社会的影响巨大,性质相对比较恶劣,刑期应该六至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