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通报阿里事件6个人喝5瓶白酒,女员工遭两男子三次强制猥亵
阿里事件有了最新进展。
14日下午,山东济南市公安局官微发布"阿里女员工被侵害"一案情况通报,这份通报前因后果与调查过程十分详细。
一、周某是否被强制出差
在周某的控诉信中提到,自己是被王某文台风天强制出差,在饭桌上被要求陪商家喝酒。
经警方通过大量证人证言及调取阿里公司出差报备系统信息、相关电子数据等证据, 未发现周某被迫出差情况。
7月26日,阿里员工王某文、胡某敏到济南出差;27日,当事女性周某入住济南西站亚朵轻居酒店,另一位男性王某兵入住天桥区维也纳酒店, 当天与济南华联超市洽谈业务并成功签约,确定周某负责后续对接。
王某文提议共同庆祝签约成功,周某预定了饭店并通知济南华联超市参加人员就餐的时间、地点。当晚,共8人就餐(6男2女),1位女士未饮酒,1人饮用2瓶啤酒, 王某文、张某、周某等6人饮用近5瓶白酒。
经就餐人员、饭店服务人员证实, 就餐期间无人强迫饮酒,周某饮用白酒约350毫升。
二,在饭局中,周某是否被强制猥亵
周某控诉自己在饭桌上被灌酒,商家的人对她实施猥亵。
经查证,7月27日宴请期间,21时29分, 周某因饮酒过多欲呕吐时,张某陪其一起走出包间。 周某出包间后一路呕吐至饭店大厅吧台垃圾桶处。随后, 返回包间途中张某对周某实施了强制猥亵行为 。22时许,宴请结束。
三:关于王某文四次出入周某酒店房间
周某称王某在自己喝酒无意识情况下,偷偷办卡,四次进入其房间对她实施侵犯,每次都待了很久,最长一次为20多分钟。
经查证,2021年7月27日晚至28日凌晨, 王某文先后四次进入周某房间。
第一次: 7月27日22时51分,王某文与济南华联超市陈某丽(女)打出租车送周某到达槐荫区济南西站亚朵轻居酒店。
在酒店前台, 因周某酒醉无法确认房间号码,王某文持周某身份证、房卡交服务员确认房间号码。
22时53分,王某文和陈某丽一起把周某送进房间休息。
22时58分,陈某丽离开后, 王某文间隔15秒离开房间。
第二次:陈、王两人下楼后,陈某丽打车回家。
23时04分,王某文在酒店门口欲打车离开时,接到胡某敏电话告知,周某多次给其打电话说话含糊不清。 胡某敏得知王某文仍在周某酒店楼下,让王某文去查看周某的情况。
23时08分,王某文取消打车软件订单。
23时16分,王某文返回酒店前台, 持周某及本人身份证,经前台电话联系征得周某同意后,办理了周某房间的房卡,23时23分进入周某房间。
在房间内,王某文对周某实施了强制猥亵行为。
23时33分王某文网上购买避孕套。
23时43分王某文离开周某房间,此时避孕套并未送达。
7月28日0时,快递员将避孕套送至酒店前台(上午10时许,王某文返回酒店前台将该避孕套取走并丢弃)。
第三次: 7月28日0时,王某文在酒店门口打车准备离开,接到身在杭州同事胡某鹏(女)微信视频电话告知,周某多次与其联系语焉不详,让王某文查看一下周某情况。
王某文连接了视频通话于0时13分进入周某房间,向胡某鹏证实周某已入睡。
0时21分,王某文离开周某房间。
第四次: 王某文下楼后,因发现自己入住酒店(市中区大观园亚朵酒店)的 公用雨伞遗忘在周某房间,于0时24分进入周某房间,0时26分取回雨伞后离开房间,打车返回酒店休息。
四、周某房间里遗留的避孕套和被拿走的内裤
据警方调查,7月28日7时14分, 周某与张某联系,告知房间号码,张某从家中携带一盒未开封的避孕套,于7时59分到达槐荫区济南西站亚朵轻居酒店,敲门进入周某房间后,对周某实施了强制猥亵行为。
9时35分,张某离开周某房间时,带走周某内裤一条,避孕套(未开封)遗留在房间内。
8月10日立为强制猥亵刑事案件
从警方的通报里可以得知,7月28日上午,周某认为自己可能在醉酒状态下被人侵害,与丈夫通话后于中午报警。
周某在周某系退房后报警,其入住房间已打扫。随后,民警立即带领周某前往山东省立医院进行人身检查。
28日15时15分,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周某举报的男同事王某文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7月29日,槐荫区分局将此案立案审查期限延长30日。
8月10日,立为强制猥亵刑事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7条规定, 犯罪嫌疑人王某文、张某因涉嫌强制猥亵罪,已被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没有证据证明有强奸犯罪事实发生。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猥亵罪和强奸罪的区别
在对女性进行性侵害时,若以发生性关系为目的,则属于强奸范畴。女性醉酒无反抗能力时与女性发生性关系,即使没有使用暴力和威胁手段,也可以认定为强奸罪。
猥亵不是以发生性关系为目的,主要是性交以外的如亲摸等淫秽行为,一般属于治安管理处罚的范围,而强制猥亵则构成犯罪。
另外,强奸的侵害对象仅限于女性,猥亵的对象则不限于女性。
在这起案件中,网友们普遍疑惑的一点在于,商户张某在前一天的酒局上已经对周某实施了猥亵,为何在通报中显示,7月28日7时14分,周某与张某联系,告知房间号码,张某从家中携带一盒未开封的避孕套。
附通报全文:
文章来源:济南公安、微博评论截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