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加载中... 本周,关于"KTV不得允许未成年进入"的相关话题一度登上微博热搜第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8条中明确规定:"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场所的经营者,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这就包含了大家熟知的KTV。对于这条法律规定,KTV商家是否落实到位? 1月8日,四川观察记者来到成都市内的一家KTV,在门口显眼位置我们看到一则"未成年人禁止入内"的告示。记者以预订包间为由走进这家KTV,多次明确表示预订人数为5个大人3个小孩。当听到记者表示同行的人员中有未成年人时,KTV工作人员并未提醒未成年进入。记者直接询问未成年人是否可以进入KTV,工作人员则肯定地回答:可以。记者再次询问,店门口已经告知未成年人禁止进入,为什么却不按告示执行,对方的回答是:"有家长陪同就可以"。记者还前往另一家KTV实地探访,同时通过电话询问多家KTV,均得到了近乎一致的回答。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要求,对未成年人进入诸如KTV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娱乐场所是明令禁止的,并未区分是否有家长同行。从记者的走访情况来看,这些KTV在落实和执行相关法规上存在着不到位的地方。 针对该条法规,上海汉盛(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黄锐也做出解读:"KTV这一类场所通常比较昏暗,也常会伴随有抽烟、喝酒等场景,孩子们会耳濡目染,这样的环境和氛围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存在负面影响。另外,KTV里面音量较大,容易影响儿童听力发育;电视或镭射灯光闪烁,也可能对儿童的视力造成损害。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做出禁止未成年人进入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娱乐场所的明确规定,也是从呵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角度出发和考虑的"。作为商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落实和执行,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还应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进行查验。而作为家长,也应主动让孩子远离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娱乐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