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断不断,反受其乱。 对于这种老油条式的员工,作为HR来说,我们通常会建议公司做两种选择,这两种选择也都是非常极端化的,也只有极端化才能很快的了结,毕竟你不用指望一个工作10年以上的老员工在有了那种消极怠工的情绪和行为之后,还能回心转意。第一种,协商辞退,赔钱走人。 没什么比赶走一个站着岗位不干活的人更爽的事情了,面对这样的人,早点让他离开公司,对公司来说有百利而无一害。 因为他们的消极怠工,会影响其他人的工作干劲,是公司的一个负能量来源,想努力干活的人,也会被他所影响,大家在互相比较之中, 让部门的士气受到极大的冲击。 与其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粥,倒不如把这粒老鼠屎赶紧请走,赔点钱是值得的,换来部门的清净,也让大家有一个警醒,不是在公司混日子就能混下去的,老员工更是如此。第二种,彻底的冷落员工。 还有一种方式是对员工的冷暴力,但这种情况建议是对情节非常恶劣的员工使用。 比如从现在开始对员工进行停岗停职,但工资照发,每天让员工准时准点上班,每天也必须坐在办公位上,但不安排任何事,也不参与公司任何工作,就当员工是一个无事透明人一样。 工作中还真就碰到这样的情况,最后员工自己知趣的走了,因为与消极怠工相比,这种彻底的被放弃更让人难受。没多少人能撑多久的。 老员工多少都是爱面子的,通过这样驳了员工的面子,最终结果自然是向好的方向发展了。 春风HR,专注分享人力资源和职场信息,如果对你有一点帮助,欢迎点赞、转发。 记得刚工作时候,遇到过一个人,一个人坐在座位上,打扫卫生的阿姨每间隔半小时就擦它桌子一遍,它桌子上什么都没有,电脑没有书也没有,就这样坐着,我还很奇怪。后来同事让我不要理他,说他之前就是懒散的很,就等着开除拿赔偿的那种,领导就出了这个主意。把电脑收了,桌子上什么都不给他放,让阿姨每半小时去擦桌子,桌上只要有东西就丢了。也不给他安排任何活,还和其他同办公室的同事警告了,谁和他聊天就一样待遇。他上厕所超过5分钟就让阿姨去打扫厕所(他是男的)敲他厕所门。出门抽烟就让阿姨在他边上扫地,反正就是让一个打扫卫生的阿姨一直看着他。只要看手机,看报纸,看书就让阿姨拍下来。而且这个处理办法是在员工几十个人的会议上当众宣布的。他也在场。总结就是不给事做,也不让他干任何事。结果一个礼拜不到就不来了。后来过了大概一个月说给开除了。法定的年假,病假都给他请完,之后还不来算连续三天。开除不赔偿,后来我也才知道,招聘我就是替换他的职位的。 假设是故意懈怠是客观事实,假设是想让企业主动辞退而获取高额赔偿金也是客观事实,那么对这样的员工管理: 首先,弄清楚员工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想法。管理者不要总认为是员工的问题。一个工龄十年以上的员工,他不会平白无故地耍这种无赖的。管理者应该反思一下,对这样的员工在使用上是人尽其才了吗?给了相应的报酬了吗?据我了解,对于工龄长的员工,有些企业视为包袱。只有弄清楚了原因,就会采取有效的管理。再说,不要想怎么管,还要想到怎么理,把员工的气理顺,把员工与企业的关系理顺。想到如何调动这样具有工作历练员工的积极性。 如果员工铁了心的要走,就解除劳动合同,依法给予赔偿吧。人家毕竟给企业贡献了十年以上。否则,不但要支付工资,还会负面地影响周围的人,而且只能激化矛盾,于企业的管理和发展都不利。 出现这样的现象,原因在于公司,不在员工,一个员工能在同一公司呆上十年,说明这位员工当时是出自真心的想和公司一起发展,一起进步,风雨与共的,但是公司现在却没有给员工这样的希望,不论是管理,政策,策略发展上,一步步越走越偏,都是真的伤了员工的心,不断的失望定生绝望,员工出来上班无非就是挣那份工资养家糊口,都愿意公司强大发展好,视公司如家,谁愿意频繁的跳槽换工作,但是现在貌似有许多公司却没有把员工当做家人看待,只把他们当做了制造利润的生产机器 这样的员工估计很多公司都有,的确是很不好解决的管理问题。 我们先来分析下双方的目的都是什么 。 站在公司立场来说肯定是希望尽快能把这样的员工处理掉,因为这样的人在公司影响整体的士气。 站在员工的立场想,工作十年多,如果自己辞职没有任何补偿,而如果公司提出解约不管多少都能拿到一笔钱。 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大体有这么几种:①医疗期满②不胜任工作③协商一致④员工严重违纪。 医疗期满后公司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如果员工因为想要拿到经济补偿而走上泡病假这条路,会是个不好解决的难题。建议可以从规范病假规章制度等入手发现虚假病假,以严重违纪为由开除。 不胜任工作解除的方式建议谨慎使用 ,因为从目前全国的法院实际判例来看,公司胜诉的寥寥无几,基本都败在了程序不合法上。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对企业而言是风险最低的解除方式,但是也要支付经济补偿。而且一旦与这样的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就会形成先例 ,以后主动辞职的员工也会想走这条路。所以选择这种方式要综合考虑再做决定。 公司最希望的是以严重违纪为由解除,因为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那么故意懈怠工作能属于严重违纪吗 ? 劳动合同法是保护劳动者的法律,但是也明确了公司可以通过规章制度实现自己的经营自主权。对于哪些情形属于严重违纪,公司可以通过民主程序自行制定。 建议针对这个故意懈怠具体分析下,看看是否可以直接或者间接定义为严重违纪。例如员工消极怠工、出工不出力的行为就可以视情况将其定义为旷工,达到一定时间就开除。 以上处理方式算是抛砖引玉,希望各位同行一起讨论,互相学习。 希望有帮到你,欢迎关注@怡路同行2019 这个想法很有趣,你觉得一个人,十年的青春值多少钱?现在年轻人,一年换三五份工作,家家公司都得给他办保险,搞体检,搞培训。真正肯为一家公司工作十年的人,他图你什么?十年后他为什么还要故意懈怠?难道没可能是你工作强度太大,要求太高,他实在忍不了了?一个人为你工作了十年,你没想过怎么对他好点,张口闭口就说别人故意讹诈你赔偿金,这心里面得有多黑暗? 首先这个题目让我没太看明白,因为如果是工作年限已经达到十年以上,特别是连续达到十年以上的员工,按照目前的法律规定,应当是可以与该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既然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没有到期一说。所以公司如果想开除开员工的话,必须是员工存在严重的法定过错才可以。否则公司是不能随意解除的。 所以但是换句话说,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不是铁饭碗,不是公司就一定不能辞退的,如果员工存在法定的过错,公司依然是可以开除的,并且是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 但是这个题目又说员工想自己找茬,工作懈怠,然后让公司辞退自己,想拿到高额赔偿,这不是自相矛盾吗? 要知道,如果员工是因为工作懈怠而让公司辞退自己,那就不一定是违法解除了,因为员工如果存在过错的前提下,公司是可以解除的,而这种解除下,公司是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也不需要支付付赔偿金的,所以这种情况下,员工不是自寻死路吗?不知道是怎么想的? 如果您有相关的法律问题,或者需要进一步详细咨询,可以关注本头条号,私信律师咨询! 原创 对于这种情况,公司和管理人员先要清楚,既然是工龄在10年以上,说明他们以前工作态度是不错的,是老员工;为什么现在会是这样的工作状况;要以认真诚恳的态度,找他们聊聊,究竟是何原因,使他们工作态度变成这样,消极怠工。 如果是公司的过错,说明情况,该补偿的补偿,只要公司做到一视同仁,才是解决问题的最佳方式,所谓得民心者,得天下;只有这样才能使公司兴旺发达。 谢谢邀请!对于这样的员工其实是一个公司的悲哀!一个10年的老员工能用这样的方法来对自己服务了10年的东家。说明这个员工在公司的存在感也不是很强,公司再人文关怀上是存在问题的!同时也说明这个老员工人品也肯定有问题。既然这样,作为公司的人事,应该采取措施了。其实公司的人事想找员工的问题,还是挺容易的,工作懈怠,可以扣工资,扣绩效,甚至是发处罚通告啥的。员工工作懈怠,必将出现工作中不用心,容易出现工作失误,那就小题大做,各种措施和处罚扩大化。甚至调岗到不重要的,但是更容易出现工作失误的地方,估计用不了多长时间就会自行离开了,毕竟这样拖下去对他也不利,还会出现一些对他不利的影响!但是,这些方法都不厚道!最好的办法还是主动找他谈谈,谈感恩,谈发展,谈信息发展,谈以后谁还敢录用这样临走了也要坑公司一把的人呢,谈的时候要做到不卑不亢,提一些公司会采取的手段!只要这个人真的不是人品特别差,基本上就能解决问题,让他主动离职!关键还是要让他感觉到你是站在他的角度上替他考虑问题的!希望有帮助! 首先,对于这种员工没有太好的办法,10多年的工作经验了,早就是老油条了,是属于那种油盐不进的了。公司只有加强管理,加强考核,从制度上收入逼走老员工。 一、制度管理 首先要加强制度建设,比如《员工手册》的制定、规范考勤制度,将各种制度落实到位,严格执行。从根本上、制度上杜绝混日子的现象。员工手册制定出来后要对员工进行培训,让每个员工都在培训记录上签字。企业要留存好员工的违章记录,比如迟到、早退等。每个月的考勤员工要签字。 二、加强考核 员工懈怠工作,肯定是公司内部的考核不到位、职责不明确,让员工有空子可钻。企业首先要权责明确、岗位说明书要清晰、绩效考核目标要明确。首先每个员工要明确自己的工作目标,明确考核任务。月底要检查结果,对没有完成任务的员工,该扣绩效扣绩效,该调岗就调岗。每月的绩效任务要有员工签字。考核结果人事部要存档,对考核结果异常者要有面谈反馈。对连续不达标的员工进行调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