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这张纸重不重要?相当重要
jungho lee
婚姻这张纸重不重要?相当重要。
广东深圳最近判了个案子。一对夫妻,关系不好,1981年就感情破裂然后分居了,一直没离婚。2001年,也就是分居近20年,男的找了个保姆,照顾生活,两人处得比较好,变成伴侣同居。
夫妻一直没离婚我估计是在等拆迁。1995年建的三间房到了2001年旧村改造就可以分新房了。我不太了解为啥等拆迁就不能离婚,估计农村一家户口上人多分得多吧。要不然,是懒得离婚?反正拆迁的时候男的分得300平方米回迁房面积,5个子女均分得了100-503平方米不等的回迁房面积,妻子因将其份额主动给了三个儿子,只自留了80平方米。
大概是全家整体到手自己再分的。房子分好,也没离婚。
后来男的年纪大了,身体估计也不怎么好,和保姆也相处了十几年了,想着如果自己有不测,那边还没离婚,房子处理不好,保姆伴侣就没地方住了。于是男的2015年7月3日提起的第一次离婚诉讼,法院不准离婚。此处很迷惑,都分居几十年了,还不让离。当然,如果一方不肯离,法院一般不会判,半年后再上诉,才会判。
第二次上诉期间,男的没熬住,去世了。去世前,他立过两次遗嘱,他的300平方价值4000万的三套房子,归现在的伴侣,也就是以前的保姆。
没离婚的妻子不同意,拿着结婚证把房子公证了,收回。保姆把妻子告上了法庭。
一审二审判决不一样,这是有意思的地方。
一审二审都认为一方没离婚就同居违背公序良俗,不同的是一审认为,虽然不伦,但并不必然导致遗产赠予行为无效。只是这是婚内财产,保姆拿不走这么多,你只能拿走分割夫妻财产后属于老头的部分,判妻子两套,保姆一套。
两个女的都不服,上诉。
二审的判决道德感很强,法官认为,即便事出有因,保姆和老头长期同居的行为也违反了婚姻法。同时,老头超出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处分,单独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而保姆明知刘高达有配偶而与其长期同居并接受大额财产的赠与,显然也不能视为善意第三人。依照的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意思是老头的遗嘱无效。
最后保姆一套也捞不着。
你说结婚证书重不重要?
但我对二审判决是感到迷惑的。从事实上说,夫妻分居几十年了,这十几年老头都和现在的伴侣在一起,互相照顾,就算婚内财产一人一半,人为啥不能处置属于自己部分的财产呢?又不是赠送以后再平分,而是平分以后再赠送啊!
我觉得一审判得蛮好的,原配得到2套,同居者分一套。合情合理,有人情味。
但二审就这么判了呀,保姆十几年的陪伴,没有一纸结婚证,结果啥也不是,成了个陪睡的。
在财产面前,大家都不会客气。我有个朋友,去年离婚。她老公想很美,想让她净身出户,他可以在这个房子里马上娶妻生子。这房子首付他家出了,装修她家出了,按揭一起支付。她说离婚就好好分割财产,给我一半,我走人。老公就跟她哭诉,说自己穷,自己家穷,首付本来就是他家出的,现在拿不出这么多钱来,希望她看在夫妻一场的份上,放他一码。她说:你法盲?
最后男的估计是等不及想要生孩子吧,还是分割了。
那是有结婚证的前提下,如果两人之前玩前卫,不要那张证,很可能就被赖过去了,当时装修的钱,按揭的钱,自己家人,账户往来也没那么清楚的。
所以,结婚证可能是羁绊,也可能是武器。
别小看这张证。
END.
作者:鲁瑾 电台主持人/专栏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