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策去世,养母能拿回赠与姚策的房子吗?
#养母称未见到姚策最后一面#
"抱错人生"事件引起了社会的广大关注,姚策的养母许敏儿子过世、儿媳决裂、亲生儿子不亲,连医院的赔偿都没拿到分毫,再加上28年付诸东流的一切,显然是整个事件最大的受害者。
逝者已矣,不管"抱错"官司的结果如何,许敏第一要务都是拿回房子的所有权,为自己今后的人生多些保障。
那么,许敏能拿回赠与姚策的房子吗?
根据现有的消息,许敏为姚策购买的房子应该是登记在姚策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归姚策所有,过世后遗产的归属尚未可知。
如果拿出证据,证明姚策的房子确实是许敏出资购买,赠与人是可以撤销赠与的。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许敏知道姚策并非亲生就是"撤销事由"。
许敏卖掉自住的学区房,还借了妈妈20万,为姚策购买现在的住房,连房贷都替他们还,因为她误以为姚策是她的亲生儿子。她愿意倾其所有,只为儿子——溺爱也好,愚蠢也罢,这就是事实。
也就是说,房子是许敏基于重大误解的情况下,赠送给姚策的。
2011年,赵老太与儿媳就赠与合同发生纠纷。
儿子经济犯罪,赵老太担心牵连自己,把自己名下的所有房产赠与儿媳和孙子,以为这样法院就不会查封了。赠与合同签订以后,儿媳态度大变,赵老太后悔了,起诉儿媳要求撤销赠与合同。
法院认为,因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变更或撤销合同,无效的合同没有法律约束力。
最终,法院依法撤销了这份合同,将房产归还了赵老太。
反观姚策事件,许敏赠与房产,也是基于重大误解,房产极有可能归还给许敏,只要别超过一年的期限。
也有很多网友同情姚策的妻子熊磊,丈夫死了,房子还要被收回,亲生的公婆又"自私",怎么好好的婚姻变成这样了呢?
本来可以不这样的。
年近30的成年人,生活出现重大变故时,像个孩子似的撒泼打滚,以为这样就能得到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一点不懂得留后路。
怪得了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