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爽偷逃税罚2。99亿
8月27日,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发布依法严肃查处郑爽偷逃税案件的情况:郑爽2019年至2020年未依法申报个人收入1.91亿元,偷税4526.96万元,其他少缴税款2652.07万元,依法作出对其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99亿元的处理处罚决定。
崔永元从最初的因一部刚刚开始拍摄的电影《手机2》引起的个人恩怨,一步步发展到揭露行业黑幕,对于明星们为富不仁、偷税漏税的行为揭开了冰山一角。今天我们来盘点一下曾经有个逃税记录的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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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毛阿敏在黑龙江演出5天,赚了6万元,偷税漏税近4万元,经报道后,引起全国公愤,并被原单位关了3个月的"禁闭"。当时的罚款总额达到60多万。5年后,毛阿敏再次陷入税案风波,因漏税,毛阿敏需补缴27万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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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庆偷税漏税达1458.3万
北京晓庆文化艺术有限责任公司1996年以来采取不列或少列收入、多列支出、虚假申报等手段偷税漏税达1458.3万元。因数额巨大,刘晓庆蹲了1年多的大狱。作为在中国影坛金字塔尖的女星,刘晓庆过去的成就有目共睹,盛名之下,因为偷税漏税,刘晓庆依旧没能逃脱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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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玲补税额高达千万新台币
2008年初,"台湾第一名模"林志玲首次登上台湾艺人补税榜,补税额高达千万新台币。林志玲的妈妈坚称女儿不会漏税,而林志玲也一直不出面澄清。终因涉嫌报税不实,税务部门要求其补税及罚款共近千万元新台币。虽然法官没有传讯林志玲,但她曾亲自到台北法院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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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S、小S 补缴税款3000万新台币
2006年7月,台湾艺人大S徐熙媛、小S徐熙娣被台湾税务部门列为头号追税对象。5年来两人少报收入近亿元新台币,按条文规定计算,两人须补缴税款高达3000万元新台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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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蔷,自从2009年萧蔷被台湾税务部门查出存在"偷税逃税"嫌疑后,"这个官司便一直持续进行。2011年5月,据台湾媒体报道,萧蔷最终以败诉的结局收场,被判补罚385万元新台币,其中包括补缴税款95万4454元新台币,"漏税"罚款289万元新台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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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冰冰在电影《大轰炸》剧组拍摄过程中实际取得片酬3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已经申报纳税,其余2000万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618万元,少缴营业税及附加112万元,合计730万元。此外,还查出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
2018年10月,范冰冰发布道歉信,态度诚恳,面对近9亿的罚款表示"完全接受",自己会"尽全力克服一切困难,筹措资金、补缴税款、缴纳罚款"。
后来的两年时间里,范冰冰活跃在海外、时尚、和公益领域,却始终在影视作品中销声匿迹。
的确,过去30多年来,娱乐圈不断爆出明星偷逃税丑闻,却依然不能给予一些人足够的警示。
郑爽偷逃税被罚一事再次说明,天价片酬的刀山之上,社会的聚光灯是灼人的。网络承载的大众关切之下,娱乐圈再难有偷逃税劣迹的幸存者。
就像央视此前对该事件的评论:"学艺先学德,演戏先做人。做不好守法公民,一旦以身试法势必‘凉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