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代社会,人们生病就医都是极为方便的,国家设置了非常多的就医补助和措施,如城市的医保,农村的合疗等。 而在医疗科技和设施不发达的古代,统治者和少数王公贵族有专门的御医,而普通老百姓的生病就医就成为一个问题了。 在一些开明的朝代,比如唐,宋等朝代,也是为老百姓设置了非常多人性化的看病措施和补贴,让百姓保持着健康的身体和良好的精神面貌投身到生产建设中。 疾医、赐药 早在上古周代,朝廷就制定了专门为老百姓服务的"疾医"。 在周朝时期,疾医需要"掌养万民之疾病"(《周代·天宫》)。 在《后汉书·钟离意传》中有这样的记载: "建武十四年,会稽大疫,死者万数,意独身自隐亲,经给医药,所部多蒙全济。" 在建武十四年(公元39年),会稽地区出现了瘟疫,死伤无数,于是钟离意一个人前往到受疫区,亲自去给难民送药,抚慰他们的情绪,在他所管辖的范围内很多人都收到了救济。 这就是一个古代朝廷重视医疗的一个案例,在古代时期,百姓是国家的有生力量,遭遇瘟疫,传染性快,严重影响民众生活。 所以,朝廷也经常在一些受疫区域安排专门的医生,赐给他们治疗的药物,既能够救助更多的百姓,也能够彰显朝廷的威严和仁德。 然而,所谓的"赐药"并不属于朝廷规定的一种制度和组织,它更多的属于慈善救助的内容,历朝历代的很多统治者都是用过,比如曹魏时期,魏晋南北朝时期。 民间医疗机构的设立 在南北朝之前,虽然也有专门的医疗机构,但是大多数都是面向统治者或者是少数的王公贵族,真正面向大多数老百姓的还没有独立形成。 北魏的孝文帝是一位开明且很有改革魄力的君主,他注重民生,在医疗方面进行了改革。 在《魏书》中记载说,孝文帝在位期间,曾经颁布了一道谕旨: "民有病者,所在官司遣医就家诊视,所需药物任医量给之。" 也就是说,让天下的老百姓们都知道,凡是他们有病需要救治的,所在地的部门需要派出专门的医生上门来给他们治病,不仅如此,还要免费。 后来,在宣文帝时期,还出了一条政策,命令太医院:"于闲敝处别立一馆,使京畿内外疾病之徒,咸令居住,严敕医署,分师疗治,考其能否而行赏罚"。 老百姓不仅能够享受到国家的医疗服务,皇帝还设置了很多针对医生们的考核政策。按照医生诊断的水平高低来制定他们的奖励和惩罚,这是历史上最早的国家拨款建设的帮助贫困老百姓看病的福利机构。 南北朝时期,设置了观众们为没钱看病的老百姓的国立医院,名叫"六疾馆",救治了非常多的老百姓。 有法律条款规定的医疗政策 如果说历朝历代,只有救治,没有预防疾病的科学知识,那么也是难以做到从根源上解决老百姓的看病难问题。 唐代的统治者都已经意识到这一点了。 到了唐朝时期,不仅吸收保留了历朝历代的医疗制度,在法律上也做了进一步的规定。 根据《唐会要》中的记载,政府建立了免费为老百姓看病的医院,遍及各个州郡,医院的运营经费需要从政府制定的官田税赋中及时支出,保障老百姓能够及时享受到国家政策的便利性。 不仅以法律的方式明文规定,强调医生的职业道德,突出医德,还在国家范围内宣传更为专业的疾病预防知识,让更多的老百姓从源头上开始预防相关的疾病。 比如,唐玄宗曾经就"亲制广济方颁示天下",在全国范围内宣传广济方,如果有人家里穷,抄不起单子,他还专门派人在街道和村子口普及疾病知识,让每一个人都能够学以致用。 《唐律疏议》中也有这样的规定:"诸医违方诈疗病,而取财物者,以盗论",对下错药方的医生,及时病人没有大碍,也需要领受"杖六十"的责罚。 宋朝的民间医疗机构和医疗教育 对于商品经济最为繁盛的宋朝来说,对民众的医疗补助措施也得到了进一步政策上的落实。 养病院和安济坊 宋朝时期的医院有官方性质的也有民间性质的,不管是公立医院还是私立的医院,很多都具有慈善公益的性质,为很多没有钱看病的穷苦百姓提供了一定的帮助。 宋真宗时期,这些医院被称为是"养病院",到了宋徽宗时期,他极为重视国家的医疗发展,于是在各郡县还设立了安济坊,"养民之贫病者",不仅可以为老百姓提供免费的医疗设施,甚至还提供食物和住所,有点类似于现在的救济院。 这里的病人还需要按照病情的轻重划分为不同的科室,无法救治的病人官方还帮忙料理后事,可谓是非常的人性化。 宋徽宗 在著名宰相王安石的变法中,就提到过针对医疗政策的优化和进一步完善。 "市易法"中规定,将国家的药品纳入到可以自由买卖的过程中,从朝廷开始,逐渐地缩减,而在民间大力的推广。 宋王朝政府在1044年设立了太医局,建立了相对体制化的教育医疗机构,20年间,从这里走出的学生多达到200人; 1061年,朝廷进一步扩大了医疗的普惠力度,很多地方的医疗教育机构也纷纷开起来了,在课程设置上仿照太医局。 同时,在民间,很多的精英学生毕业之后,变成了"儒医",进一步落实,解决了老百姓的看病难问题。经典影视中的"许仙",家里就是开药铺的。 宋朝重视民生,在人性化政策背后,可以进一步促进生产,提升国民收入和国家经济实力。 参考文献: 《后汉书·钟离意传》《魏书》《唐会要》《唐律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