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吴亦凡供出很多人来,那会不会不了了之了,毕竟法不责众啊?
在大是大非面前,"法不责众"是不可能的。我们相信法律的正义,对罪恶零容忍。
什么叫"法不责众"?事实上,很多人误解了这个词。
所谓法不责众,并不是因为犯罪人数过多法律就网开一面,那是胡说八道。
你没见过我们大力打击犯罪吗?哪个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家族、哪个团伙人数少了?就说电视剧《破冰行动》的原型,那次真实的行动,抓了判了多少人,手软过吗?真正的"法不责众",主要是指"法理不外人情",也就是情有可原的事,涉及了很多人,最后从轻发落。
它有几个关键的特征。
第一个就是"非故意犯罪"。比如说,某些人群,单纯因为上当受骗,或是迷信等等,无意之中违法犯罪,虽然造成了不良后果,但没有主观故意,那么这个是在量刑时可以考虑作为从轻的因素的。
第二个特征是要揪其主犯,只不过纵其从犯。例如哄抢。一辆货车翻了,许多人哄抢货物,领头哄抢的人一定要法办、严惩。其他人可以从轻,但也有前提,要看认罪态度和赔偿情况。对于赔偿也于事无补的情况,不会从轻的。
第三个特征是情有可原。比如一堆人抓住一个拐小孩的人贩子,把人贩子打死了。那么就算他们是故意把人贩子打死的,也可以从轻。而现在的量刑,主要考虑的就是,案子是不是情有可原,是不是主观故意,如果既不是情有可原,而且是主观故意,那么无论主从,一律不留情。
所以你说供出来很多人,能供出多少来?电视剧《破冰行动》的原型事件,直接参与作案的嫌疑人有数百人,全都判了,哪个也没留;牵扯到的人也不少,也都没有纵容他们;在逃犯人,也全部通缉。你供出来再多人,能比这个事件的涉案人数还多吗?所以说,法律是公正的,大是大非面前,不会搞什么"法不责众"。
看的是什么?看的是案件的性质。
法律是根据案件的性质、罪恶的程度来考量合适的判罚,而不是从犯罪人数来考虑。因此,大是大非面前,是不讲什么"法不责众"的。
其实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比如一个整编师,人数够多吧?假如他们叛逃了,投敌了,能因为人数多就"不责"吗?
不会的,放心吧。都是很严重的行为,一定会得到法律的惩罚!毕竟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除非14亿有13亿的人犯了这个罪,就不会不了了之
法不责众说的是立法,待到法条完备,那就是只要犯法就要执法,不存在众的说法了,再多的犯罪分子在广大人民面前也不可能成为众的。
至于坦白从宽,是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