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管理办法》(京科发〔2014〕62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经研究,启动2021年度第一批(总第十五批)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范围 符合《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企业、高校院所和社会组织的产品、服务均可申请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经认定的新技术新产品(服务),可享受政府采购和推广应用等政策支持。 申报材料 申请参加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的单位需登录 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工作网 在线注册企业信息、上传申报单位依法成立的相关注册登记证件并准备如下材料: 1.《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申请书》; 2.产品(服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文件; 3.国家和本市对产品(服务)生产、销售有相关规定及特殊要求的,应提供产品(服务)符合规定及要求的相关材料; 4.其他需提供的材料包括:产品(服务)技术先进性和创新性的相关材料、上年度及本年度销售合同或发票、企业产品标准文本、具有法定资质的第三方检测认证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或相关证书等。 以上材料扫描清晰(若出现不清晰资料以认定不通过处理), 在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服务)认定工作网新技术新产品(服务) 申报页面按材料目录顺序分别上传电子版。 受理时间 新技术新产品(服务)受理工作启动时间为 2021年5月10日 ,企业在线注册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1日(星期一)下午16:00,在线申报截止时间为 2021年5月28日(星期五)下午16:00。